湖北红翼农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湖北大悟40万亩林业基地暨20万立方米木材综合加工项目(木材加工部分)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公示
一、项目概况
湖北大悟40万亩林业基地暨20万立方米木材综合加工项目(木材加工部分)位于大悟县阳平镇古寨村,总用地面积300.88亩,总建筑面积为83215m2。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厂房、堆料场、办公楼、热能中心等。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年产10万m3中密度纤维板生产线一条;二期建设年产5万m3单板层积材(LVL)生产线一条和建设年产5万m3集成材生产线一条(其中:高档集成材1万m3,中高档集成材1.5万m3,中低档集成材2.5万m3)。项目总投资额31974.8万元人民币元,其中环保投资800万元。项目劳动定员110人,年工作300天。
项目施工期污染源主要为土方工程、桩基工程、结构工程等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废水、扬尘等施工废气、机械设备噪声及施工弃方、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源包括车间粉尘、甲醛有机废气等大气污染物;热磨工序产生的木塞水等生产废水及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木质可燃废料、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
二、污染物产生与排放
(1)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热磨有机 “木塞”水及调胶清洗水统一送往热能中心加湿燃料后焚烧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管网接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
粉尘:中密度纤维板生产线纤维干燥车间粉尘产生量为6925.5t/a,经高效旋风除尘器除尘后经50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量约为346.3t/a。风送系统、成型锯边及砂光工序粉尘产生量为5433.8t/a,经高效旋风及袋式除尘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量为54.37t/a;集成材生产线制材、锯边和砂光工序粉尘产生总量为3043.7t/a,经高效旋风及袋式除尘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量为30.43t/a;单板层积材生产线制材、锯边和砂光工序粉尘产生总量为3043.7t/a,经高效旋风及袋式除尘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量为30.43t/a。
能源中心:项目建成后的能源中心工作时间为22.5h/d,300d/a,生物质(木材、木屑等)用量31135t/a,除尘器除尘效率按正常设计除尘效率按正常设计98%计,则烟气产生量为1.94×108Nm3/a。项目的SO2产生量为18.68t/a,浓度为96mg/m3;烟尘产生量为99.6t/a,浓度为514mg/m3,NOx产生量为31.8t/a,浓度为164mg/m3。经多管旋风除尘器除尘后经50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甲醛:项目建成后厂区中密度纤维板生产车间、单板层积材车间及集成材车间共计产生甲醛量为7.3t/a,经集气罩收集送至热能中心燃烧的量为5.11t/a。无组织排放量为2.19t/a。制胶车间甲醛无组织排放的量为3.804t/a。
(3) 废渣
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6.5t/a,项目生产过程中剥皮、刨片、筛选等工艺会产生大量木质废料,根据计算该部分废料产生量约为31135/a。热能中心燃烧后的废料为草木灰,产生量为1600t/a,项目厂区生产污水处理站产生污泥量约为50t/a,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产生量约为15t/a。
三、环境影响分析
(1) 空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工艺废气污染物主要是粉尘和能源中心燃烧废气,根据HJ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中有关要求,采用估算模式计算粉尘和能源中心废气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及其达到标准限值10%所对应最远距离。在所有气象条件下,中密度纤维板生产线有组织排放的粉尘对下风向的浓度贡献值最大是0.08265mg/m3,出现距离是779m,P粉尘MAX小于10%,集成材生产线和单板层积材有组织排放的粉尘对下风向的浓度贡献值最大是0.03186mg/m3,出现距离是690m,P粉尘,MAX小于10%。
能源中心烟尘对下风向的浓度贡献值最大是0.0001341mg/m3,出现距离是1101m,P烟尘,MAX小于10%;SO2对下风向的浓度贡献值最大是0.001281mg/m3,出现距离是1101m,PSO2,MAX小于10%;氮氧化物对下风向的浓度贡献值最大是0.002173mg/m3,出现距离是1101m,P氨氮,MAX小于10%。
经预测分析,项目中密度纤维板车间、集成材生产车间、单板层积材生产线和制胶车间甲醛无组织排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无超标点,卫生防护距离分别为100m、50m、50m和200m。结合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项目生产车间和及制胶车间均位于厂区南侧,厂区北侧靠近居民点一侧主要是设置办公生活区,即主生产车间距离最近的环境敏感点大于200m,且居民点均位于项目厂区上风向,因此从卫生防护距离的计算结果来看,在正常条件下,拟建工程甲醛的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2)地表水影响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热磨有机 “木塞”水在车间内部处理,去除木屑、污泥等杂质后用泵打到热能工厂的燃料仓,用于干废料的调湿处理,送入能源中心炉膛中焚烧。即热磨有机木塞水全部回收循环使用,没有外排;调胶清洗水和空压机废水汇集到热磨系统污水池组,统一送往热能中心加湿燃料后焚烧处理,不外排。
项目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产生量为2280t/a,主要污染因子为SS、BOD5和CODCr。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化粪池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接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声环境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分散布置在厂房内,拟采取防震、消声、吸声、隔声等防治措施,当所有设备同时运行时,最远影响范围仅为75m,在厂界内。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生产过程中产生固体废物实现综合利用后将不排放,生产废料和回收粉尘作为热能中心燃料,燃烧后的废料为草木灰作为废料出售给周边农民;导热油炉内的导热油作为热传导介质循环使用,根据实际情况平均两年更换一次,由导热油炉厂家回收处理。生产废水处理站产生污泥经浓缩脱水后送热能工厂焚烧。生活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属一般固体废物,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的处理与处置,因此对环境影响不大。
四、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粉尘:项目拟在易产生粉尘工序设置密闭吸尘罩,采用密闭的管路除尘系统和高效旋风分离器(效率达99%以上)除尘装置,并配备布袋除尘器进行二级除尘处理,各车间收集废气分别引至排气筒高空排放。为了避免出现局部粉尘浓度过高,车间应加强通风,通风需设置专用通道,并设集气罩收集处理的方式保证车间浓度达标。
甲醛:热压机配备强制抽气系统,吸气口直接位于上下热压板之间,板坯内排出的湿热气体通过吸气口进入强制系统。经过抽吸系统的尾气送至热能中心进入主炉体燃烧。
热能中心废气:经多管旋风除尘器处理后,通过50m排气筒高空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热磨有机 “木塞”水及调胶清洗水统一送往热能中心加湿燃料后焚烧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化粪池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接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设备应选用优质、低噪的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于封闭结构内。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生产废料作为热能中心燃料综合利用;燃烧后的废料为草木灰作为废料出售给周边农民;废导热油返厂回收。生产废水处理站产生污泥经浓缩脱水后送热能工厂焚烧。生活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属一般固体废物,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三、环评审查意见
湖北大悟40万亩林业基地暨20万立方米木材综合加工(木材加工部分)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大悟县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要求。建设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和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现予以公示。即日起,公众可以在10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方式,向孝感市环境保护局提出意见或建议。
地址:孝感市槐荫大道7号,孝感市环境保护局
电话:2851857
联系人:李佑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