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名称: 吉林省泉阳林业局
项目性质: 新建
投资额: 4584(万)
联系人: 邢兆河
联系方式: 6512324
吉林省泉阳林业局2012-2013年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吉林省泉阳林业局2012-2013年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项目基本概况
本工程为吉林省泉阳林业局2012-2013年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4583.63万元。本项目工程内容有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供热工程、供电工程。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1.废水
施工机械跑、冒、漏的污油,露天机械被雨水冲刷后产生的油污,生活垃圾,堆放的建筑材料被雨水冲刷等将会对地表水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筑路材料的运输、施工引起的扬尘飘落到水体中,会增加水体的浑浊度,使水体收到一定的影响。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会对地表水体产生污染。
2.废气
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粉尘,以及路面铺设过程中会散发少量的沥青烟,均会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汽车尾气,对区域两侧污染较小。
3.噪声
施工机械产生的设备噪声,会对周围环境及附近居民产生较大影响。
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交通噪声,若不妥善处理,会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和休息。
4.固废
施工过程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若不托处理可能会造成二次污染。
三、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建设期间,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成分简单,排放量较小,经采取防渗旱厕收集等防治措施后,对地下水不会产生根本性影响。
本项目投入运行期间,不产生水污染物,不排水。对地表水不会产生本质的影响。
2.噪声
本工程在施工期间尽量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应废弃已破损严重的设备,应保证做到定期保养、维护,再有敏感目标的路段设置声屏障,以最大限度降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程度。
本工程运行期要求50m内的居民安装隔声门窗及声屏障,以确保居民不受交通噪声的影响。
3.废气
在施工期间,环境空气主要要为施工车辆和筑路机械等运行产生的二次扬尘,应采取洒水、覆盖毡布、设置挡墙等一定的防护措施后,建设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空气及居民的影响较小。
本工程营运期对道路两侧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甚微。
4.固废物
本项目在道路工程、各种管线工程和照明工程建设中将产生废料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废料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施工中将随时收集,统一送垃圾处理厂处理。经过有效处理后,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属于非盈利性公益事业。其环境效益大于环境损失。本项目的建设改善和加强了城市环境与城市景观,美化了市容,促进了镇区经济快速发展,具有较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道路和管网的建设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同时也是合理的,由于路网在投入使用后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在采取有效污染治理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因此,从环境角度来看,本项目合理可行。
五、拟建项目公众参与调查意见及建议采纳情况信息反馈
拟建项目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开展公众参与意见征询,包括发放调查表和座谈会、当地发布公告、网上公示的方式广泛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本次报告书的编写将采纳参与公众的合理意见和建议。
六、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的主要目的是征求项目所在地区各界公众的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本工程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
(2)本工程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
(3)道路建设何种污染对你影响较大?
(4)是否同意本工程的选址及建设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截止日期为信息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书面方式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
五、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名称:吉林省泉阳林业局
(2)环评单位
名称: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邮箱:jpetd@vip.sin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