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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710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保分(县)局
1
景泰城项目E地块(刚家寨城改项目)
项目位于凤城二路以南、开元路以东区域,东侧为鼎新花园,南侧隔凤城一路为南康新村,西侧临西安外国语学校及刚佳小区,北侧隔凤城二路延伸线为银凯家园。
西安景泰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用地面积97573m2,总建筑面积约90940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49900m2;地下建筑面积259500m2。另配套建设社区办公用房、文体活动、公厕等公建设施用房。项目总投资30亿元,其中环保投资632万元,占总投资的0.2%。设有7551个停车位,其中地下6796个,地上755个。项目计划于2016年6月建成。
(一)项目施工期间,采取湿法作业,设置围墙或围挡,主要路面硬化;4级以上(含4级)风力时,停止土方施工;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施工期如厕依托周围公建设施,盥洗水用于场内洒水或者回用于建筑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施工需报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并提前告知周边居民,采用低噪声机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隔震或消声措施;建筑垃圾外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施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
(二)项目地下设3层停车场,地下车库每小时换气6次时可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及《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要求,设置排气口63个,排气筒高度2.5m,同时排气口应远离进气口,设置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尽可能朝居民少的方向,避开人群经常活动的地方。小区居民生活采用清洁燃料天然气;居民家庭在烹饪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由于产生量小并且分散,经住宅楼专用竖向排烟道引至楼顶排放。项目污水处理站地面上绿化、喷洒除臭剂除臭。
(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指标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A等级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西安市第四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四)针对主要噪声源,将水泵、中央空调机组和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布置在隔声间或地下设备间内,采取基础减振、隔声、吸声材料;换热设备采取基础减振,软管连接;冷却塔放置在商业裙楼屋面西北侧,要求南侧、东侧及顶部安装隔声屏,形成半封闭区域,落水面安装落水消能器,并在出风口处加装消声棉等。经以上措施,项目场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和4类标准。对临近凤城一路和开元路的建筑房间窗户加设双层隔声玻璃窗。
(五)项目建成后,主要固体废弃物为居民生活垃圾、办公楼及商业建筑产生的生活垃圾,其中可回收部分多为纸箱、塑料、木箱等属于可回收材质,统一回收出售给废品回收单位;其余不可回收部分与生活垃圾一起固定地方收集,由西安市环卫部门统一回收、处置。污水处理站浓缩脱水后污泥定期运往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置。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经开分局(029-86524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