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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评价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莆田市唐氏养殖有限公司养猪项目
秀屿区笏石镇梅山村龙盘边
莆田市唐氏养殖有限公司
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厂区占地面积约10亩,总建筑面积2840平方米。生猪年存栏量1300头,其中种猪存栏量100头,菜猪1200头。
(1)粪污水处理模式:该项目粪污水处置采用莆田市环保局关于印发《莆田市畜禽养殖业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莆环保[2012]328号)中的模式二和模式四,即采用干清粪工艺,经固液分离的污水进入沼气池厌氧处理后进行周边66亩林地浇灌,当林地无法消纳时,污水进入舍外生物发酵舍消纳。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沼气收集管道、排气扇等,使恶臭达到GB18596-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7中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臭气浓度(无量纲) 70。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声级,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使得场界噪声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病死猪采取修建安全填埋井;少量医药防疫废物集中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