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 话:0812-3333365、5183022
地 址:攀枝花市东区竹湖园邮政大楼1101室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环评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攀枝花市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项目
攀枝花市竹湖园竹雅巷2号
攀枝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北京华路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主要建设一栋食品检测实验楼及实验室信息网络系统,并配置相关仪器设备。
实验楼总占地面积300m2,总建筑面积3600m2,共12层,每层建筑面积300m2,层高4.5m,均为地上建筑。
食品检测实验楼主要设置有样品库、样品预处理室、理化实验室、仪器室、科研辅助用房及相关的配套设施,年检测样品约2000批次。根据业主介绍,项目不设置微生物实验室。
(一)大气治理措施:项目实验室酸性废气和有机废气排放具有一定间歇性,且每次排放量小,持续时间短,实验室废气经楼顶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再经排放口离地高度60m的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
(二)废水治理措施:项目实验废水、喷淋吸收塔排污水经检验所已有实验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随后进入炳草岗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至金沙江,对金沙江水质影响轻微;职工生活污水经检验所已有的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固废治理措施:项目实验室危废经分类收集后,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药品试剂、样品废包装材料出售至废品回收站,废弃样品与职工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运至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理。
(四)噪声治理措施:项目噪声通过采取减震、消声等措施后,项目区边界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的2类标准,可维持当地声环境质量现状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