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绵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绵阳城区市政排污干管建设工程——青义污水提升站等四个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建设地点:绵阳市涪城区青义镇、龙门镇
3、建设单位:绵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绵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5、项目概况:该项目拟在绵阳市涪城区青义镇、龙门镇范围内实施,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主体工程:新建205省道、青龙大道中段污水主干管工程,起于龙门镇污水干管,终于青义污水提升站,管径d500~d800,管网长约7.6公里;新建青义污水提升站工程,设计规模为0.45立方米 /秒,3.9万立方米/天;新建青义临时污水提升站工程,设计规模为0.15立方米 /秒,1.3万立方米/天;新建青义临时污水管道工程,起于青义临时污水提升站,终于滨河西路已建污水管道,管径d400,管网长约1.36公里。②配套工程:污水检查井104座,沉泥井38座,支管38处,消能跌水井1座,辅助用房(面积约为140平方米)。③环保工程:青义污水提升站污水预处理池和隔油池各1座,格栅除污机2套;青义临时污水提升站隔油池1座。④公用工程:供水、供电、绿化工程等。项目总投资625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7万元,占总投资的2.0%。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主要污染治理措施:
大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场地布设、施工方式,减缓施工扬尘、施工中采取洒水降尘、打围施工、遮盖运输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恶臭经集气活性碳吸附处理达标排放;
废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当地既有设施,青义临时污水提升站工程含油废水经隔油后进入塔子坝污水处理厂;青义污水提升站工程含油废水隔油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预处理后进入七星坝污水处理厂;
噪声:噪声经隔声、减振、消声和距离衰减达《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排放,结合外环境关系及敏感点位置,合理优化高噪声源布置,避免产生环境纠纷;
防渗:对危险废物暂存间、隔油池、污水预处理池等采用防渗处理,防止地下水污染。
固体废物:栅渣、淤泥、污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废油属危险废物,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2)公众参与情况:
在项目所在地周边发放40份公众意见调查表,所有被调查的个人均支持本项目建设。
(3)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项目属鼓励类。绵阳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绵阳城区205省道、青龙大道中段污水主干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绵市发改环资[2013]314号文) 、《关于绵阳城区青义污水提升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绵市发改投资[2013]327号文)、《关于绵阳城区临时污水提升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绵市发改环资[2013]328号文)、《关于绵阳城区青义临时污水管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绵市发改投资[2013]329号文)同意立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绵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以《绵阳市绵江公路临时污水管线红线图》(2013年4月2日)、《青义污水提升站工程地块用地红线图》(2013年10月29日)和《拟建绵阳市龙门-青义(205省道及青龙大道中段)截污干管管线走向示意图》(2013年12月26日)同意选址,用地性质为市政用地。项目选址符合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绵阳市排水规划。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2229889(绵阳市环保局环评科)
传真:0816-2224006
通讯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顺河前街14号
邮编:6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