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锅炉设备、配套设施拆除及拆除设备处置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锅炉设备、配套设施拆除及拆除设备处置项目已由中国烟草总公司[2013]6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招标代里机构为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锅炉设备、配套设施拆除及拆除设备处置项目。
2、工程建设地点:湖北省红安县红金龙大道1号。
3、工程性质:设备拆除及处置
4、项目概况:锅炉本体拆除、炉墙及前后拱拆除、两台锅炉房管道、阀门、仪表拆、锅炉设备拆除、省煤器、配电柜拆除、及与锅炉有关的排烟风管及支架拆除、锅炉的主电源需拆除等,拆除后的设备除甲方需保留的设备外其余由中标人处理回收(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拆除条件及要求)。
5、计划工期:30日历天内设备拆除且垃圾清运完毕,拆除现场地面平整、整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范围包含机电设备安装或机电设备拆除或废旧物资回收;
(2)具有拆卸、回收、销售废旧物质的经验和能力,具有能够进行安全拆卸施工的设备和作业工人;
(3)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向前推算36个月,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下同)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4)财务状况良好,以企业近三年(2010年度、2011年度、201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5)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单位必须到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登记,获取网员证。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据《湖北省防治工程建设领域贿赂行为暂行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08号)规定:任何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被依法认定有商业贿赂行为的,一年内不得参与工程建设投标活动;情节严重的,两年内不得参与工程建设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4年4月21日至2014年4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2:00时,14:00时至17:00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接受。
2、报名地点: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七楼)。
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A4纸装订成册)1份。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证.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含图纸),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 5 月16 日09时00分,地点为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七楼)。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集体踏勘现场和不召开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往返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
联 系 人:吴吉锐、陈一元
联系点话:0713-5243328
传真:0713-5242989
QQ1060978955;E-mail: hachyy@ha.hbtobbaco.cn
招标代里机构: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梅苑路22号
邮 编:430070
联 系 人:伍芬华
电 话:027-87251252 027-87251231
传 真:027-87122450
电子邮件:hbzhaobiao@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