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钢重工技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简本
1.1 公示目的
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受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的委托,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了“武钢重工技术改造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环发[2006]28号文),现将该简本在网上公示。
如果您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或环境保护工作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按下列方式将意见反馈给我们。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武钢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武汉市厂前街青王路10号
联 系 人:贾科长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 系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大学园路33号
联系方式:027-81997284
联系人:樊工
电子信箱:21031@wisdri.com
1.2 项目简介
本次技改新建加工装配车间、新建钢材配送车间、新建起重机装配车间、改造钻头事业部车间及相应的公辅设施的改造。
技改完成后,武钢重工具备制作大型成套设备的能力。制作单台设备重量达100t,大型金属结构件组装尺寸为10500mm╳4500mm╳3500mm,可达5000t/a。
1.3 工程分析结论
1)废气:本项目共排放焊接烟尘1.17t/a、粉尘23t/a、二甲苯2.9t/a、非甲烷总烃5.49t/a。
2)废水: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量。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线上各类工程机械如切割机床、焊接设备、加工机床、打磨设备、泵类等运作产生的噪声,另外还有空压机设备产生的空气动力性噪声。
4)固废:技改完成后,武钢重工年产生一般固体废物3136t/a、危险废物7.2 t/a。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的处理、处置,综合处理率为100%,无固体废物外排。
1.4 达标排放
1)废气: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其排放浓度与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其在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厂区总排污口废水中各污染物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武钢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根据洪山区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结果,项目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区昼夜间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东面、西面、北面厂界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昼夜间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或由有关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或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危险废物则按照国家危险固体废物管理要求由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固体废物全部处置无外排。
1.5 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结论
1)废气:本项目各大气污染源排放的烟粉尘、漆雾、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在其污染源下风向的最大占标率均不超过10%,且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
2)废水:本项目厂区总排污口废水中各污染物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武钢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根据洪山区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结果,项目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区昼夜间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东面、西面、北面厂界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昼夜间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或由有关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或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危险废物则按照国家危险固体废物管理要求由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固体废物全部处置无外排。
1.6 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虽涉及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物质,但由于使用量和贮存量较少,危害程度不大。本项目具有潜在的事故风险,但是风险概率较小。在采取完善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建立了科学完整的应急计划,落实了有效的应急应援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环境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