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锅炉烟气脱硝EPC工程招标公告
东电沈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5#、6#锅炉烟气脱硝EPC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代里: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招标人:东电沈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公告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受东电沈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东电沈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5#、6#锅炉烟气脱硝EPC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项目概况
东电沈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是隶属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的热电联产企业。厂区占地面积27万m2,现有装机容量6万kWh,供汽能力每小时210t,年发电量3亿kWh,供热量250万吉焦。在完成发电任务的同时,担负着东北制药总厂、沈阳化工集团、红梅集团三大中型企业的生产用汽和近100万m2的居民冬季循环水供暖任务。
本项目脱硝机组为2×220t/h循环流化床锅炉。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项目名称:东电沈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5#、6#锅炉烟气脱硝EPC工程
4. 招标范围:2×220t/h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脱硝EPC总承包工程范围,包含项目总设计、施工管理、设备采购、施工及售后服务(包括项目涉及到的控制系统的设计、采购、施工及售后服务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对原有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的拆除、恢复、改造等工程内容,包括采取的措施工程),为项目建设提供全过程中的管理和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5、工期要求: 5#、6#锅炉烟气脱硝EPC工程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
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证金不少于投标总报价的2%,形式为现金、银行支票、汇票、电汇、网银,不接受承兑汇票和保函。
7、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全部要求:
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的设备制造商;
⑵环境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含二级);
⑶投标人必须提供脱硝工艺的技术来源,如是引进技术必须提供技术出让或支持方的授权文件。投标单位需能提供炉内温度场模拟报告、烟气流场模拟报告、还原剂喷射流场报告、脱硝性能模拟报告;
⑷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⑸具有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证件;
⑹拟派技术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经理:
①技术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经国家注册相关专业的执业资格证书;
②施工项目经理应具有经注册的相关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⑺具有国家电力行业等有关部门和机构认定的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的能力,近三年内有与东电沈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5#、6#炉负荷相近或以上,国内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烟气脱硝SNCR改造工程5台(套)以上有效投运业绩,且经市级以上环保部门验收。产品性能指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两年内未受到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潜在投标人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将在资格预审中取消其投标资格,(投运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发包人联系点话及联系人及项目用户脱硝装置通过168小时试运行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中须能清晰体现168小时试运行的通过时间;否则不予采纳);
⑻没有处于被国家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经营信誉良好、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⑼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⑽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⑾所投设备如涉及特种设备制造的应具有相应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⑿本项目需要的除⑴、⑵以外的设计与施工资质,中标人可将非主体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或施工单位;
⒀国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8、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
(1)时间:自2014年4月24日起至2014年4月30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204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3)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如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招标人将对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
②有关资质证书: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及环境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③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④组织机构代码证
⑤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⑥安全生产许可证
⑦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⑧技术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经国家注册相关专业的执业资格证书及项目经理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⑩本公告中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9、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5月26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10、开标时间:2014年5月26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南楼二楼会议室
地址:辽宁工程招标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及有关经济、技术人员出席开标会议。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电沈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曲丹 联系点话:024-25803759 传真: 024-25874609
招标代里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编:110005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06135601040003330
联系人:刘璐 房忠达
电话:024-23389068 传真:024-23388491
电子邮箱:lngcz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