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县城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已经甘肃省发改委甘发环资{2014}275号文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肃北县城区污水处理土建工程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肃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地址:肃北县党城湾镇城北村东北侧约400米处康沟河左岸
4.建设规模:综合楼1座、CASS池、接触池、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贮泥池、加氯间、污泥脱水机房、锅炉房等其他土建工程。
5.计划开、竣工时间:2014年5月20日至2014年8月20日。
二、招标范围
经审查合格的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等工程的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注册建造师须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进行资格预审。
3、省内投标单位须为进入“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上核查的入数据库企业。酒泉市内投标单位须为进入“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和“酒泉市投标企业信息库”上核查的入数据库企业。
四、报名时携带资料
1、企业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建筑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承建本项目注册建造师或本企业的技术负责人,且在投标报名和开标时必须到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证书、承建本项目注册建造师证书和身份证(注册建造师IC卡带至报名现场)、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和身份证、五大员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机械员),以上资料原件须带至现场查验,并提供复印件(留加盖单位印章复印件二套),填写施工企业投标报名备案表(一式五份)、公平投标承诺书(一式二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回执。
投标单位持以上资料,经招标人在肃北县招标办备案,在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鸣山路309号)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以县招标办备案时间为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
六、其他
1、公告时间:2014年04月29日—2014年05月4日。
2、投标报名时间:2014年05月4日 (09:00-12:00时;15:00-17:00时)。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05月4日(17:00-18:00时)。
发售地点: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4、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肃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冯艳荣 电 话:13519070620
报名单位: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敦煌市鸣山路309号)
联系人:殷婷婷 电 话: 0937-8889886
肃北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
0937-812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