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宁市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现对西宁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燃气锅炉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标书编号:宁采招字2014-17号
二、项目名称:西宁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燃气锅炉及辅机安装工程
三、采购内容:6吨燃气锅炉2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的工程量清单)。
四、施工工期: 60 日历天
五、预算控制价:148.70万元整
六、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2.投标企业的经济实体足以承担投标项目的经济责任,承认和履行本项目招标文件各项规定。
3.具备安装资质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合格业绩。
4.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专业(或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及职称证)
5外省企业具有进青备案登记。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购买标书时间、地点:2014年4 月30 日至2014年 5月 14 日上午11:30分止(节假日除外),西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黄河路测绘大厦27楼采购科),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资质证、压力管道(容器)安装许可证2级及以上、锅炉安装许可证2级及以上、业绩考核手册、房建专业(或机电专业)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安全考核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行携带U盘。
八、投标及开标地点:黄河路测绘大厦27楼开标室。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5 月23日上午9:30时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受理)。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西宁市监管所 联系点话:5311621
采购机构:西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点话:6328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