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农产品物流园项目(一期)
大庆农产品物流园有限公司拟在大庆市大同区,大广高速公路大同出口连接路北侧,建设大庆农产品物流园项目(一期)项目,本项目集现代化配送于一体的商品流转和交易的场所。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哈尔滨工业大学承担。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为了便于公众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相关情况,现将有关环评结论信息公布如下:
1、建设项目情况
项目总投资173900万元。拟选厂址位于大庆市大同区,大广高速公路大同出口连接路北侧,占地约47.6417万平方米,无其它国家、省、市级文物、古迹保护单位,也无风景名胜区和环境脆弱区。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项目的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主要发生在施工期和运营期,以运营期为主。主要问题是生活污水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供热废气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对环境的影响以及设备运转噪声可能对周围造成影响。
3、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冬季采暖由采取自建锅炉供暖,配套除尘脱硫措施,对环境空气影响很小。
(2)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洗菜废水等废水经大同区污水处理场处理排入库里泡。锅炉废水冲渣回用不外排。
(3)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农副产品残余物及废弃包装材料由市政统一处理处置。餐饮垃圾等送至有资质单位处置。锅炉灰渣外售其他可回收利用单位。
(4)噪声控制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基础采取减震措施,单独设置隔声厂房,并通过各建筑物的合理布局控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环境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项目建设与国家产业政策相符合,拟选厂址符合总体规划要求。
(2)项目建设拟采取的各类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和经济上合理可行,可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3)环境预测表明,锅炉废气经除尘脱硫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可接受,工程排放的废水经大同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排入库里泡,设备运转噪声在采取有效手段控制后,对外环境影响很小;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处理。项目运行整体对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
采取风险措施和应急预案控制二氧化氯的泄漏所造成的环境影响。
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在拟选厂址建设是可行的。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
大庆农产品物流园有限公司
哈尔滨工业大学
大同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
大庆市大同区大广高速出口
哈尔滨海河路202号
大庆市大同区
联系人
魏总
王工
联系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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