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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风机、袋式除尘器灭火器材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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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05-07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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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湖北普龙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消防灭火器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电话:湖北省襄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0710-3069851

电子信箱:35761970@QQ.com(注明“湖北普龙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消防灭火器材建设项目”)

(2)政府环保部门:襄阳市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电子信箱:xyhpk777@163.com

附件:

《湖北普龙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消防灭火器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湖北普龙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消防灭火器材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湖北普龙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深圳工业园区(佳海工业园)B21幢标准化工业厂房内,位于佳海工业园南北轴线东北角,东、西、北侧均为佳海工业园内部通道,南侧为襄阳市阳光门窗制造有限公司标准化工业厂房。

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购置襄阳市高新区深圳工业园(佳海工业园)B21幢标准化工业厂房,土建工程已完成,项目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安装、调试,形成一条干粉灭火器生产线,主要包括加工生产线、涂装生产线、灌装生产线、检测生产线、组装生产线等,形成年产120万台(套)干粉灭火器的生产规模。

厂区平面布置:一层车间主要布置有储粉间、配套材料库、成品库、冲压作业区、灌装区、成品气密检验区、包装区;二层主要布置有干粉上料区、筒身焊接区、底座作业区、机械除锈区、水压检验区、筒体检验区、筒体喷涂区、筒体周转存放区等等;三层主要布置有综合办公区、检测区等。

产品方案、生产规模:该项目主要年产120万台(套)干粉灭火器。

总投资:该项目3000万元。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概述

(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经检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该项目生产产品为干粉灭火器,属限制类 “十五、消防”第2项 “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同时该项目所用干粉剂为以磷酸二氢铵和硫酸铵的混合物为基料的ABC型干粉灭火剂,属限制类限制类 “十五、消防”第3项“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剂(BC)、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剂(ABC)”因此,该项目为限制类项目。

产业政策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干粉灭火器主要限制原因为产能过剩,根据襄阳市及周边消防器材市场调查分析,襄阳市灭火器市场尚为空白,周边地区仅荆州一家生产企业,为构建和谐社会,保障地方群从安全,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招商引资方式引进湖北普龙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提出“干粉灭火器项目”。

该项目为襄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引资项目,根据中共襄樊市委办公室(襄办文[2005]65号)《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襄樊市委襄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襄樊市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会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贸易发展局负责编制襄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及基本建设项目和利用处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的审批工作,详见附件2。

该项目经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贸易发展局关于湖北普龙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提出“干粉灭火器项目”的函(襄高经发[2013]169号),同意相关部门予以办理相关手续,详见附件3。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以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核准文件为准。

(2)相关规划相符性分析

湖北普龙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消防灭火器材建设项目选址位于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深圳工业园区(佳海工业园)B21幢标准化工业厂房内。符合襄阳市城市规划要求及深圳工业园、佳海工业园规划要求。

三、工程影响因素分析简述

(1)废气

喷涂粉尘:正常工况下,粉末不会从密闭车间溢出,经过过滤的尾气,由车间集风系统收集,风机风量约5000m3/h,处理后经20m排气筒排放,排放量约0.04t/a。

固化工段有机废气:项目在喷涂粉末固化过程中,粉末遇热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其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项目达产后,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量0.2t/a,产生浓度和产生速率分别为20mg/m3和0.100g/h;固化工序余热经5000m3/h集风系统收集后用于脱水烘干利用,尾气由活性炭吸附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

焊接烟尘:产尘部位采用下吸及侧吸方式进行捕集,将烟尘控制在工人呼吸带以下,含尘废气经自然沉降后通过高效烟(粉)尘净化机对废气进行过滤,烟尘净化效率可达到95%以上,风机风量为12000m3/h,经处理后焊接烟尘排放量为0.045kg/h,排浓度为3.75mg/m3,尾气经20m高排气筒排放。

打磨粉尘:对产尘部位采用下吸及侧吸方式进行捕集,将粉尘控制在工人呼吸带以下,含尘废气经自然沉降后通过焊接烟尘处理设施高效烟(粉)尘净化机对废气进行过滤,粉尘净化效率可达到95%以上,风机风量为12000m3/h,经处理后打磨粉尘排浓度为3.5mg/m3,排放量为0.042kg/h,尾气经20m高排气筒排放。

固化工段燃料燃烧废气: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主要污染物为SO2、NO2、烟尘。

罐装工段粉尘:拟在产尘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用弹簧软管连接,风机风量设计5000m3/h,将罐装工段粉尘引至袋式除尘器除尘后经20m高的排气筒排放,除尘效率≥95%,该工段粉尘浓度约为12mg/m2,排放量为0.12kg/h。

(2)废水

前处理废水:项目前处理废水主要包括脱脂工段配比上清液、硅烷工段配比上清液、清洗废水等,废水中石油烃浓度较高,PH呈碱性,产生量为其主要污染物为pH、COD、石油类、SS。

水压试验废水:产生量为300m3a,主要污染物为SS、COD。

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80m3a,主要污染物为SS、COD、氨氮。

(3)噪声

主要噪声源为剪板机、冲床、空压机、送料机、焊机及风机等各种机械设备在车间内形成的混合噪声。声压级为80~90dB(A)。

(4)固体废物

该拟建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钢材、污水站污泥、废包装材料、废槽液、废活性炭及生活垃圾。

四、治理措施简述

(1)废气治理措施

焊接烟气:高效烟(粉)尘净化机对废气进行过滤,尾气经20m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固化工段有机废气:集风系统收集后余热利用,尾气经活性炭吸附后经20m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固化工段燃烧废气: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尾气经经20m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排放浓度《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中标准要求。

喷涂工段粉尘:玻璃纤维滤芯过滤回收过剩粉末,尾气经20m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罐装工段粉尘:废气经袋式除尘器进行过滤,尾气经20m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打磨工段粉尘:高效烟(粉)尘净化机对废气进行过滤,尾气经20m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2)废水治理措施

该项目涂装废水性质不同,拟采用物化工艺分别处理,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2m3/h,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废水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的要求,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鱼梁州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至汉江。

生活污水拟经标准化粪池处理后,达到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直接由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鱼梁州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至汉江。

该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均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相应的标准,同时满足鱼梁州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标准》(CJ343-2011)B等级标准的要求,项目处于鱼梁洲污水处理厂截污、处理范围内,鱼梁洲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为30万m3/d,处理废水能力及处理程度均能满足项目要求,治理措施可行。

(3)噪声治理措施

产生噪声的设备采用低噪音设备外还采用减振基础、减振平台、减振垫或隔声罩,降低设备运行过程中的振动及结构噪声传递。对于产生动力噪声的设备,如各车间风机设备则采用了抗性或抗性为主的阻抗复合消声装置。

加强对空压机的管理,在室外的加空压机房做隔离,在空压机外设置隔声罩,结构为全封闭、双层设有消声材料,做导流罩导流空压机的散热,有防护板的要把防护板装上,空压机定期保养,同时在空压机放空管道设置消场器,压力管道用吸声材料包扎等防护措施。

经过上述处理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稳定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标准要求。

(4)固废治理措施

项目对于一般工业固废:生产边角废料、废包装材料,首先考虑发展综合利用技术,提高综合利用率。清除乱堆、乱排现象,并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有关规定,配套建设临时堆放场,在自身加强利用的基础上,及时组织清运,最终经综合利用或妥善进行处置。

活性炭的吸附一般为物理吸附,被吸附的气体可以较为容易的从吸附剂表面驱出(特别是温度升高时),并未改变其原来的性能,即容易解吸,具有良好的再生能力。因此有机废气处理装置定期更换活性炭,委托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槽液、更换的废液及污水处理站污泥必须委托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在项目环保验收中应提交危险废物处置五联单。

此外企业应加强固体废物的露天堆放,做好工业固废临时堆场防渗、防雨等工作,加强对固废的管理,及时清运,严防造成二次污染。

五、环境现状评价简述

(1)大气环境

评价区域内各监测点SO2、NO2小时浓度值、日均浓度值及TSP日均浓度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2)地面水环境

本次环评选取评价区域地表水体—汉江2013年第3期至2014年第2期水质月报数据来分析现状地表水质。汉江市区监测断面可以稳定达标,说明汉江市区段现状水质良好。

(3)声环境

评价区域各监测点昼间、夜间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六、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简述

(1)环境空气环境影响分析:

在正常工况下,喷涂工段粉尘、罐装工段粉尘、焊接、打磨工段产生的烟(粉)尘经等效排气筒后下风向最大地面浓度出现在距离源364m处,最高浓度贡献值为0.00618mg/m3,最大浓度占标率分别为0.69%,小于10%。大气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均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对厂界外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

(2)废水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所排生产废水经处理后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表4中一级标准要求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鱼梁州污水处理厂,可见项目废水排放对纳污水体汉江水质的影响在可控制范围内。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运营期间,1#、2#、4#监测点主要噪声源对厂界贡献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昼间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3#监测点主要噪声源对厂界贡献值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昼间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分析原因为高噪声设备空压机布置距南厂界较近造成贡献值超标。夜间厂界贡献值均超标。

1#、2#、4#厂界昼间厂界预测叠加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标准值:昼:60dB(A),夜:50dB(A));3#厂界昼间厂界预测叠加值超标。夜间预测叠加值均超标。

由项目工作制度可以,该项目采取一天一班制,夜间不生产,项目应加强对高噪声设备管理及防护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排放分析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合理、安全经济的处理后,对环境不会造成污染影响,固废处理处置率达100%。

只要今后进一步加强管理,坚持工业固废“零排放”,即可最大限度的控制项目固废对周围环境的二次污染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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