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湖农场集中供热管网改造及配套完善工程已由师发改发〔2014〕21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湖农场,建设资金援建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湖农场集中供热管网改造及配套完善工程
2.2 建设地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新湖农场
2.3本次招标的范围如下:供热管网采购及施工、分集水器设备、热水循环泵及相关配电系统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有本次招标的内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企业需提供进疆备案许可证,建造师需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
3.1.2供热管网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有本次招标的内容,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资质GB2。
3.1.3设备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有本次招标的内容,设备生产许可证或省级以上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14日至2014年5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报名。
6.联系方式
招标代里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486号锦城大厦七楼
邮 编:830063
联 系 人:刘奕军、王冬芝
电 话:0991-8852441;
传 真:0991-8865994
电子邮件:YW3@xjbt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