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地震局双阳、榆树台改建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4HYG043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市地震局双阳、榆树台改建项目 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长发改审批字[2013]93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地震局,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市地震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第一标段
2.1.1项目名称:长春市地震局双阳台改建项目;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900平方米;
2.1.1建设地点:双阳区云山街道前进村;
2.1.4总投 资:590万元;
2.1.5招标范围:业务楼、锅炉房、外网工程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2第二标段
2.2.1项目名称:长春市地震局榆树地震台改造项目;
2.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140平方米;
2.2.3建设地点:榆树市培英街道东沟村;
2.2.4总投 资:608万元;
2.4.5招标范围:监测楼、锅炉房、外网工程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3建 设 期: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6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2014年10月31日,工期144日历天;
2.4招标内容:施工总承包;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在近三年内担任过一项以上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
3.3外省施工企业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按吉建管[2014]6号文件办理备案;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5月19日至 2014年5月23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14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报名资料和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10日9时30分,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三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地震局
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739号标记大厦三单元506室
联 系 人:赵 明
联系点话:0431-86973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