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LYJDZX2014-13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北部新区集中供热工程已由辽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辽发改审批【2012】11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辽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辽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锅炉工艺管道安装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规模: 2台 70MW高温热水锅炉工艺管道安装(具体施工范围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2.3工程建设地点:原矿业集团生活服务公司煤场院内。
2.4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6 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4年7 月27日,工期42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持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外埠建筑业企业需按照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入吉外埠建筑业企业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吉建管 [2014]6号文件)。
3.5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20日至2014年5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源市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二楼业务室(辽河大路6361号)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一式两份)
4.2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一式两份)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 年6月11日9时,地点为辽源市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辽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七楼会议室,辽河大路6361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施工标段提供不少于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辽源市东吉大路 1号
联 系 人:王丽军
联系点话:13504376955
招标代里机构:辽源市金典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辽源市人民大街 2609号
联 系 人:王维
联系点话: 0437-3239672
邮编政码: 136200
电子邮箱: lyjdzxgs@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