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大井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吉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锅炉设备采购项目赣大井冈政采字(2014)61号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江西大井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西省吉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经吉安市人民政府吉府办字[2012]300号通知及吉安市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批准,对庐陵山庄锅炉设备采购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赣大井冈政采字(2014)61号
2、招标内容:锅炉等设备。
(经采购人确认锅炉备选品牌:浙江“特富”、扬州“斯大”、北京“奥林匹亚”)
本次招标取消报名环节,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直接投标。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交纳肆万元(人民币),并确保在2014年5月29日17:00前进入帐户(收款单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都分理处(简称:吉安农商银行金都分理处)账 号:171299101000002783。
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以现金方式交纳。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4、所有谈判文件应于2014年5月30日下午3: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谈判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
5、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5月30日下午3:00整。
6、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南文体路与吉州大道交叉路市民服务中心十一楼四号开标厅)。
7、经采购人确认,合格供应商(投标方)资格条件:
(1)有2012年度年检合格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符合相应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代理供应商,制造商的国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以上,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预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锅炉的唯一专项授权,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3)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制度、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乱纪行为。
8、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 购 单 位:吉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西大井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详细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131号
邮 编:343000
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颜先生 0796-2172073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女士0796-8216878
传 真:0796-8215840
电子函件:djgzbd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