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英德市歧信农牧有限公司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位于英德市白沙镇美田片区。
本项目拟建设为“畜—沼—鱼—农(菜)”为一体的生态农业开发项目,其中包括设计年产2.45万头肉猪的标准化生猪养殖场,占地约215亩,建筑面积约为21264平方米。设计年存栏繁育母猪1200头,公猪40头,年出栏商品猪约2.45万头;鱼塘养殖面积360亩,年产各种水产品750吨;桐心有机蔬菜基地面积1221亩,年产蔬菜2500吨;林地及药材种植面积1167亩;其它农作物种植用地310亩;饲料仓库占地面积6亩,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复合肥厂的占地面积7.5亩,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办公楼、职工生活区等配套设施,占地面积21亩,建筑面积13356平方米。
项目建设工程内容包括主体工程(猪舍)、公用工程(给水、污水管、雨水沟、配电房等)、环保工程(沼气工程、有机肥厂)、辅助工程(消毒间、饲料仓库等)及生活办公设施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
施工期间的污染物源强与施工队伍人数、施工土方工程规模、机械设备、施工水平、施工期限等密切相关,建设项目在施工期间污染源有:施工机械设备噪声、余泥渣土、扬尘、汽车尾气、施工期暴雨的地表径流、建筑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等。
运营期
(一)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建成投产后所产生的养殖废水为120.25 t/d,经沼气系统“预处理-厌氧池-稳定塘”发酵后形成沼液108.22t/d,部分通过沼液输送系统输送到鱼塘,大部分运输至有机蔬菜基地施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灌溉,所有废水均回用不外排。
为防止暴雨影响,建设单位需加高加固鱼塘边基,同时保持植被覆盖率。另外,需开挖雨水沟,将陆地上的雨水引导至场外,大大降低鱼塘的接纳水量,减少溢水的风险。
本项目营运期可消纳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实现水污染物零排放,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二)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建成运营后,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猪舍无组织排放的不良气体;二是员工食堂产生的油烟;三是沼气综合利用系统废气。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本项目在常风条件下,D稳定度时,项目厂区排放的氨气最大落地浓度为0.0178mg/m3,占《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0.2 mg/m3的8.91%,出现在距离源中心285m处。氨气落地浓度没有出现超标。由此可见,项目产生的氨气在常风条件下对外环境的空气质量影响不明显。
项目厂区排放的硫化氢最大落地浓度为0.0007267mg/m3,占《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0.01 mg/m3的7.27%,出现在距离源中心285m处。硫化氢落地浓度没有出现超标。由此可见,项目产生的硫化氢在常风条件下对外环境的空气质量影响不明显。
综上所述,各种污染物的最大浓度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离本项目生产区最近的敏感点美田村距离为581米,该村位于本项目东边,不在主导风向下风向处。根据预测分析,项目废气的排放对该区域敏感点影响较小,再经树木和山体的阻隔,实际影响比预测值小。因此,本项目的主要大气污染源对各敏感点影响较小,平面布局较为合理。
(三)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包括猪粪、病死猪只尸体、母猪妊娠胎盘、沼气池污泥及沉淀分离物、饲料包装纸箱、饲料包装袋、员工办公生活垃圾等。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严格按照分类收集处理措施进行处置以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噪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猪叫声、饲料粉碎机噪声、污水处理站鼓风机、水泵噪声等,噪声级在75~105dB(A)。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的噪声贡献值比较小,在叠加背景值后厂界外1m的噪声值远低于标准值。这说明本项目的平面布局较为合理,使得本项目噪声源排放的噪声对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养殖废水经沼气系统“预处理-厌氧池-稳定塘”发酵后形成沼液108.22t/d,部分通过沼液输送系统输送到鱼塘,大部分运输至有机蔬菜基地施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灌溉,所有废水均回用不外排。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厂区无组织排放不良气体的防治
猪舍中的灰尘来自碎的皮屑、毛屑、饲料粉尘和干燥的粪便等;猪场无组织排放的不良气体,主要来自含蛋白质废弃物(包括猪粪、尿、毛发、废饲料等)的厌氧分解,成分包括氨、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硫化氢、甲烷和粪臭素。要减少猪舍中灰尘和不良气体的产生,可通过以下措施:
①采用人工干清粪工艺尽量减少猪粪的含水率、调节PH值等措施创造不利于厌氧菌活动的条件以减少不良气体的产生;猪舍臭气通过加强管理,保持猪舍内干燥;猪粪堆场采用在猪粪上撒沸石、磷酸钙和丝兰属提取物,可减少97%的臭气排放;
②在饲料中添加丝兰素植物、沙皂素等除臭剂,添加青饲料进行喂养,从源头上减少硫化氢、氨等不良气体的排放;
③通过加强猪舍的通风、改善饲养管理(湿拌料、及时清除粪便等)等措施改善猪舍的空气质量;
④一些植物可以吸附空气中的灰尘和不良气体,场区合理绿化(大量栽种桉树、柑桔、柚、桃、李、橄榄树)可以减轻空气污染,净化场区空气。
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09),本项目生产运营期间臭气排放浓度应小于60。
2、食堂废气的处理
员工食堂使用沼气作为燃料,燃烧产物主要是水、二氧化碳和少量的SO2。本项目场地开阔,通风良好,植被率高,产生的燃烧废气可经自由扩散稀释和植物吸收,对周围环境无太大影响。
3、沼气系统
由于本项目污水处理过程中,厌氧处理步骤将产生大量的甲烷气体(沼气)以及少量的恶臭气体,主要为H2S、NH3。
本项目将把沼气收集起来用于发电、厨房炊事、燃料等生活能源。
因沼气池的结构采用地下式,因此沼气的无组织排放量很小。另外,沼气的主要成分为CH4和CO2(25-40%),以及少量的H2、CO、NH3、H2S等。CO2、CH4为温室气体,相对于有毒有害气体,对环境影响较小,不在标准控制之列。而少量的NH3、H2S具有较强烈的刺激臭味,但是产生量非常小,因此沼气的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
建议在沼气池周围设置绿化带;对沼渣、污泥等应清运及时,且清运时采用全封闭式装运,不外裸露。
本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猪舍设计南北对流通风条件良好,周边种有大量植物。建议合理配置饲料,完善猪舍条件,设计各项工程设施的同时考虑废气的处理。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包括猪粪、病死猪只尸体、沼渣、饲料包装袋、员工办公生活垃圾等。项目建成投产后,固体废弃物的治理措施主要有:
(1)采用“干清粪工艺”收集猪舍内的猪粪,这样一方面可降低养猪废水污染物的浓度,另一方面也可以降低猪粪的含水率,方便猪粪的后续处理。
(2)采用“生产有机肥”处理猪粪、沼渣等。最终猪粪运至厂内有机肥厂,制作成无臭、无毒、高效的有机肥料。
(3)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污水处理污泥经干化处理后和猪粪一起作为有机肥料加以利用。
(4)设有多个密封、不渗水的禽畜尸体处理井(化尸井),对病死猪进行卫生填埋处理,以保证病菌不传染到其它禽畜和人类。
(5)严禁将禽畜尸体随意抛弃到附近河流及荒地。
(6)废脱硫剂、饲料废包装等应交厂家回收。
(7)医疗废物设置防雨防渗暂存点,妥善保管,最终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场内各种机械在运行时会发出较大的噪声,此外猪的争斗、哼叫声也是噪声源。过大的噪声会影响猪的食欲、增重,甚至会增加猪的死亡率。本项目拟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尽可能地安装消声器和减振装置;采用科学的生产工艺和饲养管理措施,避免猪的争斗和哼叫;场内生产区禁止声响大的车辆运行:在猪舍周围大量植树,有效降低外来噪声。通过以上措施使猪舍内的噪声≤65dB(A)。
项目如采用科学的生产工艺和饲养管理措施,能大大地降低了猪的争斗和哼叫,同时合理设置猪舍分布,并在周围种植大量植物。项目在落实完善噪声防治措施的条件下,投入运营后不会对周边产生明显的噪声影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一)产业政策和选址可行性
分析表明,本项目建设与国家产业发展政策不抵触;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符合各项环境保护规划;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项目建设及其选址具有规划合理性和环境可行性。
(二)综合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各种规划,其选址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本项目的建设将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积极的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
本项目建设对评价范围可能将产生一定的影响,但这种影响经采取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和环境管理对策后,可得到缓解或消除。本项目各污染要素均能达到污染物达标排放,评价范围内的环境质量可以满足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当地容许环境容量范围内。
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论证,本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四)建议
(1)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的制度,保证污染防治措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产,项目完成后需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做好运营期间厂区日常安全与环境管理工作,落实责任到人到岗,杜绝事故发生。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项目附近可能受影响的民众,本市各机关、团体、个人。
主要事项:
1、对项目选址是否合理提出自己的看法;
2、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
3、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必要时会通知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
4、公示时间:自公示当日起10天。
六、联系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英德市歧信农牧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先生
环评单位: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地址:广州市大沙头二马路12号陶乐大厦302室(510110)
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传真:020-83878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