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名称、地点及概要
1、建设项目名称
内蒙古鄂托克旗乌仁都西煤焦有限公司30万吨/年煤洁净加工产品及2万吨/年煤基活性炭变更项目
2、建设地点
内蒙古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
3、建设项目概要
内蒙古鄂托克旗乌仁都西煤焦有限公司拟在内蒙古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实施建设30万吨/年煤洁净加工产品及2万吨/年煤基活性炭变更项目。原项目已于2011年6月取得了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的环评批复内环审(2011)151号《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内蒙古鄂托克旗乌仁都西煤焦有限公司30万吨/年煤洁净加工产品及2万吨/年煤基活性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建设地点为内蒙古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考虑到市场变化、环境保护和产业升级等相关情况,建设单位决定对该项目2万吨煤基活性炭部分进行部分变更,30万吨/年煤洁净加工部分与原批复环评内容及批复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均保持一致。
项目2万吨煤基活性炭部分的主要变更内容为:
(1)项目原料由两种原料煤变更为五种原料煤,产品中各原料煤的配比也进行相应的变更;
(2)产品方案由10000t/a压块活性炭、10000t/a柱状活性炭、1633t/a粉状活性炭变更为4000t/a压块活性炭、14500t/a柱状活性炭、1500t/a粉状活性炭;
(3)炭化工段由20台炭化炉及其配套余热锅炉变更为6台炭化炉及其余热锅炉,单台炉规模扩大;
(4)活化工段由2台斯列普炉和2台耙式炉及其配套余热锅炉变更为6台斯列普炉和3台斯特克炉及其余热锅炉;
(5)相关的公辅工程亦进行相应的变更。
项目2万吨煤基活性炭部分变更后主要工艺流程为:
(1)压块活性炭
合格粒度原料煤送入制粉工段,所得煤粉经输送机输送至成型车间。在成型车间,采用干法辊压造粒机对原料煤粉进行压块或压片造粒成型,得到的合格粒度炭块或炭片输送至炭化车间。经内热式回转炭化炉炭化后,所得炭化料经冷却振动筛冷却筛分后输送至活化车间。活化设备采用斯列普炉,得到的活化料送至筛分包装车间。活化料经筛分后得到不同粒度的压块破碎活性炭成品,筛下品用于生产粉状活性炭。
(2)柱状活性炭
合格粒度原料煤经皮带运输机送入制粉工段,所得煤粉经输送机输送至成型车间。在成型车间,原料煤粉、煤焦油、水进入捏合机捏合后,经圆盘碾轧造粒机、四柱液压机压料系统成型得到柱状湿炭条。小颗粒成型炭在风干棚风干后和大颗粒成型炭在干燥工序干燥后得到的干炭条送至炭化车间进行炭化。经内热式回转炭化炉炭化后,所得炭化料经冷却振动筛冷却筛分后输送至活化车间。活化设备采用斯特克炉和斯列普炉,得到的活化料送至筛分包装车间。活化料经振动筛筛分后得到柱状活性炭成品,不合格品用于生产粉状活性炭。
(3)粉状活性炭
原料来自成品处理过程中的压块炭活化料筛下物、柱状炭活化料不合格品,这些活化料经雷蒙磨磨粉后得到粉状活性炭成品。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内蒙古鄂托克旗乌仁都西煤焦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内蒙古环科园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超
联系电话:0471-2236007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工作程序见图1-1:
2、主要工作内容
坚持环评为环境管理服务的原则,通过对评价范围内环境质量现状的调查和监测,掌握该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通过对生产工艺的分析、类比调研,确定“三废”的排放部位、排放量和排放规律,分析废水、废气、固废等的种类、排放量和排放方式,以及其中所含污染物种类、性质、排放浓度;噪声的产生特性及数值等,规定拟采取的污染防治对策。并根据污染物排放源强预测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提出清洁生产和末端污染防治等减轻环境影响的措施和方案,反馈给工程,为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可使决策者在决定项目的建设时充分兼顾公众的利益和要求,避免片面性,减少盲目性,使项目的设计规划更完善、更合理,为运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顺利进行打好基础。同时通过开展公众参与,可了解建设地块周围各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及公众对本工程的反映,使工程更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更全面、客观,让更多的人了解、支持环境保护事业,自觉参与环境保护工作,从而有利于提高民众的环境意识。本评价按国家环评要求进行公众调查,让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提出自己的意见,以供工程设计、规划、施工参考。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从公布之日起,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直接来访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公示时间:3月22日至4月4日
联系人:孟凡伟 联系电话:151348996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