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留县集中供热二期建设项目,已由巩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巩发改基字[2013] 70号文核准实施,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1、招标条件
巩留县集中供热二期建设项目,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巩留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巩留县集中供热二期建设项目,招标内容:建设脱硫塔基础、静电除尘器基础,新增锅炉储煤仓、鼓风机基座、引风机基座及混泥土烟道土建工程。
2.2建设地点:巩留县县城;
2.3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范围,包工包料;
2.4计划工期:新增锅炉储煤仓土建工程于2014年9月10日前竣工交付使用,其它土建工程于2014年7月25日前竣工交付使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造师近二年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4.报名要求
4.1报名时间: 2014 年 5 月 28日至 2014 年 6月 4日,每日上午 10:00 时至下午 19:3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投标人报名采取来人报名。
4.2报名地点:伊宁市解放路121号,通信大厦十二楼1208室。
4.3报名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造价员岗位证、施工员岗位证、质量检查员岗位证、安全检查员岗位证及考核证、近两年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及反馈意见至少二项)、项目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区外企业进疆备案册。
(以上证件资料须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各一套,缺一不可)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通过资格审查的企业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5.2获取时间:2014年6月5日至2014年6月9日。
5.3文件售价:1000元/本,售后不退。另须交纳投标保证金:5万元。
6、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巩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电话: 0999-5621560
招 标 人: 巩留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李小军
电 话: 13779557229
招标代理: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梁艳梅 李 洁
电 话: 0999-8035590 6786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