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各投标人: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脱硫改造项目招标公告中,第三条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中3.2投标人资质要求对C1标段投标人资质要求有误,如下:
C1标段:
1、注册资金yen;5000万以上(含5000万);
2、设计资质:环境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
3、施工资质:环保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4、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国家环保产品质量证书、3c认证证书或高新企业证书;
6、相关业绩要求:具有2台及以上≥220th锅炉成功运行6个月及以上,脱硫塔出口SO2浓度≤200mgNm3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工程总承包业绩;
7、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
第3、第5点修改,修改后为:
C1标段:
1、注册资金yen;5000万以上(含5000万);
2、设计资质:环境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
3、施工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4、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3c认证证书或高新企业证书;
6、相关业绩要求:具有2台及以上≥220th锅炉成功运行6个月及以上,脱硫塔出口SO2浓度≤200mgNm3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工程总承包业绩;
7、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
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代理机构: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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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田际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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