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程,已经昌吉回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昌州发改投资(2013)74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天池城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家、自治区投资补助和州、市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阜康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程
2、建设地址:准东石油伴行路北侧,三工水库西侧,距市中心20公里戈壁荒漠处。垃圾转运站和分拣中心位于阜康市城区内。
3、项目规模:分拣中心建筑面积3492平方米;管理站洗车间建筑面积191.22平方米,管理站门卫室44.7平方米,管理站1#车库建筑面积763.3平方米,管理站2#车库建筑面积669.22平方米,管理站锅炉房建筑面积171.1平方米,消防泵房建筑面积136.88平方米。城北转运站办公楼1815.87平方米,城北转运站门卫室44.7平方米,城北转运站转运车间701.52平方米,城北转运站1#车库318.7平方米,城北转运站2#车库451.98平方米,城北转运站3#车库402.3平方米。城西转运站锅炉房建筑面积89.11平方米,城西转运站运输车库建筑面积193.51平方米,城西转运站转运车间建筑面积248.76平方米,城西转运站门卫室建筑面积44.7平方米,城西转运站办公室77.76平方米。
4、结构类型:/
5、工程投资额:总投资4435万元,监理第二标段2153万元;资金来源:申请国家、自治区投资补助和州、市自筹。
6、工期要求:计划2014年7月5日开工,2014年12月31日竣工。总工期180天(日历日)。
7、本工程招标监理分二个标段,第二标段:分拣中心和管理站建筑和附属建(构)筑物(含分拣中心厂房、车库、洗车间、门卫室、锅炉房、消防泵房、消防水池、化粪池等)。垃圾转运站2座。
8、质量标准:合格。
9、招标范围:施工图内容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监理投标申请人:第二标段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综合监理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采用新建建(2010)17号文综合评估法。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3日09:30时-2014年6月7日20: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昌吉建设网(http://www.cjjs.gov.cn/)上报名。
五、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截止后五日内携带:网上报名成功表两份(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监理单位还须携带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名单(土建、设备、电气、安全各1人)及有关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在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昌吉日报、西部庭州、昌吉建设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天池城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海红 联系电话:0994-3222053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许园园 蒲东梅 联系电话: 0994-6551882
监督电话:0994-2338141(昌吉州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0994-3305373(阜康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