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唐山市滨河电站5号-7号锅炉、脱硫设备拆除项目招标公告(四次)
SXZ11-127-T0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唐山市滨河电站5号-7号锅炉、脱硫设备拆除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 唐山市滨河电站,招标人为 唐山市滨河电站。该项目 唐山市滨河电站5号-7号锅炉、脱硫设备拆除及资产处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滨河路2号
要求工期: 120日历天
招标范围: 按《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04)及招标人的要求拆除3 150t/h锅炉设备(共计3台)、管线等及厂房、脱硫设备(不含增压风机),并处置所有拆除所得资产。
3.投标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中的一种: a)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b)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c)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包括 限人工、机械拆除 ),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万元。
(2)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010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130 t/h以上锅炉设备拆除或安装工程业绩;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备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专业)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申请人于 2014年 6月 4日至 2014年 6月 9日(周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至 11:30,下午 14:00至 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 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西山道65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 6月 26日 09时 00分,地点为 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西山道65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唐山市滨河电站
地 址: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滨河路2号
联系人: 李先生
电 话: 0315-2781020
招标代理机构: 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唐山市南堡经济开发区海月花园201-1-101
邮 编: 063305
联系人: 邸女士
电 话: 0315-8135582
传 真: 0315-8503042
电子邮件: xzzb@vip.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