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五星青岛啤酒有限公司锅炉煤改气工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北京五星青岛啤酒有限公司现有用地范围内部,总占地面积68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为拆除现有燃煤锅炉房内3 20 t/h燃煤锅炉,并弃用原有锅炉房及热交换站;对原有成品发放库(位于原锅炉房西侧50米)进行加固改造,接入燃气管线,安装6 4 t/h燃汽锅炉,新增一套换热机组,放在新建锅炉房内。
本项目总投资约980万元,全部由北京五星青岛啤酒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二、评价标准:
本项目所处区域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区标准。大气环境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地下水执行《地下水水质标准》(GB/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
锅炉排放烟气执行北京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07)中的新建工业燃气锅炉标准。
三、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及环境影响分析
(1)本项目各锅炉排放口的SO2 排放浓度为0.419 mg/m3,NOx排放浓度为90.4mg/m3。能够满足北京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07)中的新建工业燃气锅炉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锅炉配套烟囱高度满足北京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07)4.3.2中有关燃气、燃油锅炉烟囱最低高度的要求。
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燃气锅炉房SO2、NO2最大落地浓度均较小,占标率均低于10%。可见,本项目锅炉燃烧废气对项目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本项目锅炉排水经污水管线进入公司内部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清河。根据2014年3月北京市昌平区环境保护监测站 北京五星青岛啤酒有限公司污水总排口监测报告(昌水字2014-089号) ,北京五星青岛啤酒有限公司污水总排口COD、BOD5、氨氮、SS排放浓度分别为15mg/l、5.9 mg/l、0.336 mg/l、14 mg/l,能够满足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13)表1排入地表水体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因此不会对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
(5)项目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等安装在锅炉房内;并且锅炉燃烧器和鼓风机加装隔声罩,锅炉烟囱出口加装消声器,锅炉房安装隔声门窗。采取措施后,项目厂界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噪声标准,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四、结论:
综上所述,锅炉煤改气是一项环保工程,该项目在严格执行各种污染物的国家和北京市排放标准,并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因此,从环保角度上分析,建设项目 北京五星青岛啤酒有限公司锅炉煤改气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北京五星青岛啤酒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2号
联系人: 周工
电话:13651089517
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中冶建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33号院8号楼201
联系人:刘工
电话:010-82227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