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蛟河林业实验区管理局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HYZB-2014-GS10、GJ1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蛟河林业实验区管理局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吉市发改审批发【2013】10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省蛟河林业实验区管理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蛟河林业实验区管理局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项目地点为:蛟河市前进林校;
2.3项目总投资:5166万元;
2.4建设规模:施工三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一标段:道路、排水、给水工程。道路:新建道路1条,总长度3900米,道路铺装总面积为26100平方米。排水:敷设雨水管线1650米,其中,530米管径为DN800,,75米管径为DN600,345米管径为DN500。敷设污水管线2326米,管径为DN400。给水:新建净水厂一座,规模为500m3/d,敷设取水管线6200米(双管)管径为DN100,敷设配水管线2300米,其中,1013米管径为DN150,1287米管径为DN100。
二标段:供热工程:新建锅炉房1座,建筑面积355平方米,敷设供热管线2260米。
三标段:供电工程:新架空敷设10kv高压线路17800米,更新改造高压电缆480米、低压电缆5500米、电气计量系统2套,新建电缆沟4000米。
监理标段:施工三个标段为一个监理标段。
2.5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6计划工期:2014年6月27日至2014年11月15日;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一、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三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且近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施工能力。
监理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并同时具备送变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监理能力。
3.2施工一、二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三标段须是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禁止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投标人报名时需到蛟河市检察院开据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5日至2014 年6月11日(公休日不休),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施工企业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书,监理企业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书以上证件资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吉林市创业园A座604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均为 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6月27日9时00分,地点为蛟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蛟河林业实验区管理局
地 址:蛟河市前进林校
联系人:张平
电 话:0432-6506363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市创业园A座604室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1333150918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蛟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