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五一中学维修改造设计招标公告
长春市第一五一中学维修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长春市第一五一中学 长春市第一五一中学维修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CDG2014Z035-SJ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第一五一中学维修改造项目已由长春市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双发改审批字【2014】1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第一五一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市第一五一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设计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长春市第一五一中学维修改造工程,主要维修教学楼、宿舍楼、食堂、锅炉房、运动场地、道路、大门及围墙,新建一座体育场主席台,同时对公共配套设施进行改造;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双阳区东华大街1455号 ;
2.3 设计招标内容:上述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工程设计;
2.4 设计周期:设计周期为10日历天
2.5 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能通过相关图纸审查部门的审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或咨询单位;
3.2 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3 近三年(2011-2013年)有完成类似本招标项目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4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近三年(2011-2013年)有完成类似本招标项目的业绩。
3.4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7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8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6日至2014年6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上述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6月30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三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第一五一中学
地址:长春市双阳区 邮编:130600
联系人:贾东新
电话:13610730073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楼110室 邮编:130600
联系人:贺志钢
电话:18004449969 传真: 0431-8426209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