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14套筒补偿器采购项目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DJZB2014-100
1. 招标条件
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13套筒补偿器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资金为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 套筒补偿器采购(1-2标段)
2.2 采购内容:1标段:单向直埋套筒补偿器(详见招标文件)
2 标段:双向直埋套筒补偿器(详见招标文件)
2.3 供货地点:长春市
2.4 交货期:按甲方要求
2.5 质量要求: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投标人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或等值外币。
3.3 投标人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许可范围含有套筒补偿器内容(报名时 提供许可证正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4 制造商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产品质量及检验均执行国家标准。(报名时需提供认证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5 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名时需提供原件)。
3.6 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1-2013年)经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报告,近三年年均销售额不少于200万元,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3.7 投标申请人必须在长春市内设有储备库存(报名时需提供证明文件原件)。
3.8 投标申请人必须设有专门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指导(报名时需提供售后服务地点及电话)。
3.9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产品的供应、保障能力,并在3年内无任何经济纠纷、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3.10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
3.11 各标段 投标人均须具有全额资金垫付能力,并须在报名时提交垫付担保证明文件 。
3.12 货到买方指定现场,卖方负责运输、装卸,并承担其费用。
3.13 业绩要求:在近三年(2011-2013年)有类似项目业绩。(报名时须提供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报名时间
4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06月09日 至 2014年06月13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招标公告第3项所要求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4年06月28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该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泰来街1528号
联 系 人: 翟洋 联系电话:13134474911
邮政编码:130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