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惠热力中水源利用集中供热项目锅炉房二次扩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沈阳国惠供热有限公司国惠热力中水源利用集中供热项目的核准决定书沈发改核字【2008】1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国惠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建筑面积6059平米的锅炉房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沈阳市于洪区细河路106号 。
2.2工程规模:
房屋建筑工程:结构: 框排架 跨度: 层数: 其他 。
2.3合同估算价为 万元。
2.4招标范围:建筑面积6059平米的锅炉房一栋 。
2.5工期要求: 2014 年 7 月 5 日开工至 2014 年 10 月 31 日竣工,计划工期 119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6 月 9 日至 2014 年 6 月 15 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2: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 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4 年 6 月 9 日至 2014 年 6 月 15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或持本单位介绍信和 相关证件在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111室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人民币), 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 年 7 月 1 日 9 时 0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国惠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址: 沈阳市于洪区细河路106号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编: 邮 编: 110005
联 系 人: 孟先生 联 系 人: 梁鑫培
电 话: 024-25201100-5037 电 话: 024-23384545-807
传 真: 传 真: 024-23384545-80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lngcgjc@163.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号: 账号: 06135601040003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