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为保证全市工业危险废物的及时有效处置,提高工业危险废物的处置能力,徐州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拟调整徐州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一期工程项目处置规模及生产工艺,将焚烧系统全部用于处置工业危险废物。此外,物化车间年处置能力为5500t/a。本项目位于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庙镇驮蓝山徐州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现有厂区内。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防治措施概述
施工期:本项目其他生产设施均已建成投产,物化车间利用现有厂房建设,施工期影响主要设备的安装噪声影响。项目距离居民区较远,不会造成扰民。
营运期:
1、废气: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焚烧炉焚烧废气、物化车间废气以及医疗废物高温蒸汽处理系统预真空和后真空阶段抽出的少量废气。焚烧炉焚烧废气采用 急冷+半干式吸收+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脱酸 工艺,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排放。物化车间废气经废气洗涤塔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医疗废物高温蒸汽处理系统废气采用 高温灭菌+冷凝+活性炭吸附 ,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建设项目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营运期废水焚烧车间、物化车间产生的废水、医疗废物高温蒸汽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液和职工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车间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入大庙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对周围水体影响较小。
3、噪声:营运期噪声主要为车间内各种风机、破碎机、空压机、泵、厢式压滤机、搅拌机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经厂房隔声、消声、减振、距离衰减后噪声可达标排放,不会产生扰民现象。
4、固体废物: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焚烧车间产生的焚烧炉渣、飞灰、废活性炭、物化车间产生的废渣、活性炭吸附塔更换的废活性炭、医疗废物高温蒸汽处理后的医疗废物、固化后的固化体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焚烧车间产生的焚烧炉渣、飞灰、废活性炭、物化车间产生的废渣送固化车间固化后,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填埋场填埋处置;高温蒸汽处理后的医疗废物可作为一般的生活垃圾进行最终处置,可委托保利协鑫(徐州)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焚烧处置或破碎后由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固体废物零排放,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选址符合规划要求,生产过程中采用了较为清洁的生产工艺,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污染物排放总量能在徐州市范围内平衡,环境风险可接受,周围环境可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持支持态度。
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从环保角度论证, 徐州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一期工程处置规模及生产工艺调整项目 在拟选场址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询意见主要事项
征询意见形式:根据以下格式填表,于2014年6月20日前反映您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看法和意见。联系邮箱:xiuhao200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