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情况概述
项目名称: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基础配套集中供热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蓝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类别:新建
建设地点: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崔家莲花汪村北80m
建设内容:2 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及厂外蒸汽、高温水供热管网,同时新建与之配套的电气、给排水、化水、输煤、除灰渣、土建、控制等系统。建构筑物主要有锅炉房、化水车间、煤仓间、炉后脱硫除尘设施、烟道及烟囱、地磅房等。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
1、废气
拟建项目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脱硫效率为95%,采用电袋复合式除尘工艺,除尘效率达99.9%,采用低氮燃烧+SNCR脱硝工艺,脱硝效率52%,采取以上措施后,烟尘、、SO2、NOx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2-2013)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同时烟尘可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2、废水
拟建项目设备冷却水全部回用于脱硫用水,化学处理浓水、脱硫工艺废水用于地面冲洗及除渣用水。外排废水仅为地面冲洗废水、锅炉排污水及少量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网。
3、固体废物
拟建工程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炉灰和石膏,作为国家鼓励使用的建筑原辅材料,全部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噪声
拟建项目完成后,经预测厂界噪声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三、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⑴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⑵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⑶对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⑷对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⑸对声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⑹对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⑺对对生态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⑻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认可程度;⑼对施工期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⑽对项目建设必要性的认可程度;⑾对项目建设最关心的问题;⑿是否同意项目建设。
四、公示说明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可按以下联系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外抄送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山东蓝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杨安政,电话0539-7595866;
环境评价单位:贾利华,0531-85870069,E-mial:jlh88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