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朔铁路分公司综合段集中供热中心锅炉混煤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朔铁路分公司综合段集中供热中心锅炉混煤器设备采购(以下简称 本项目 )招标人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朔铁路分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14021946。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朔铁路分公司综合段集中供热中心锅炉混煤器设备采购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20天安装调试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完毕。
交货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店塔镇下石拉沟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制造厂家,投标人注册资金500万元及其以上,并且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近三年(2011年~2013年)应具有锅炉混煤器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
(3)投标人必须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相关服务;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年6月10日至2014 年6月1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45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需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六层608房间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至少包含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携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到我公司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可以不用携带。
招标文件电子版可通过神华招标网上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帐户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 年7月3日9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六层609会议室。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朔铁路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神木县店塔镇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
号国华投资大厦六层602室
邮 编: 719316 邮 编: 100007
联 系 人: 刘彦峰 联 系 人: 朱红杰
电 话: 0912-8252950 电 话: 010-58132361
传 真: 0912-8253394 传 真: 010-57339287
电子邮箱: LYF971127@163.com 电子邮箱: zhuhongjie@shenhua.cc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
账 号: 345 458 594 966
2014 年 6月 10日
附表1
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混煤器
2
台
(含电控柜)
以上表中所涉及的品牌和型号均作参考,投标产品的品牌和型号应高于或相当于此品牌和型号水平。
注:投标人不可选择每包中的部分货物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