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第四师六十二团(金边镇)集中供热改扩建工程锅炉房一期(设备采购及安装)已由第四师发改委以师发改发[2014]22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招标人为第四师六十二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第四师六十二团。
2.2招标内容:购置安装29MW锅炉1台,配套鼓风机、引风机、循环水泵、烟气除尘和脱硫设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企事业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锅炉生产厂家须具有国家质监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以上)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二级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在疆内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并具有类似项目的实施经验及业绩。
3.4提供企业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第四师检察分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4.报名时请提交
报名单位需携带企业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已完工类似合格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其他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于封面写明项目名称)。
5.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11日至2014年6月15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3:00时,下午16:0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第四师六十二团
联系人:宋毅霞
联系电话:0999-3176044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伊宁市军垦路四师军垦花园14栋高层804室
联系人:石岩、李飞
联系电话:(0999)8166170
传真:(0999)81661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