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
为了填补该区域一直以来没有酒店的空白,促进天津市西青区中旺商业圈经济发展,天津中北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投资12亿元,在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万卉路与阜锦道交口东北侧建设天津中北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永旺南商业项目。本项目总用地面积35586 m2,可建设用地面积33361.40 m2,建筑面积191340.66 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1340.66 m2,地下建筑面积50000 m2。地上主要建设3座酒店和主体4F(局部5F)裙房(即集中商业)及配套设施等,其中酒店建筑面积68208.66 m2,主要建设3栋酒店用房(1栋为24F的三星级酒店、2栋为22F的快捷酒店),裙房建筑面积73132m2,裙房部分主要为南侧4F的集中商业和北侧4F(局部5F)酒店的附属裙房。地下主要建设配套设备用房及停车场等。预计本项目建成后,商业、餐饮总客流量2.3万人次/天。酒店客房共764间,最大客容量约1528人,其中三星级酒店客房288间,最大客容量为576人,2座快捷酒店客房分别为238间,最大客容量分别为476人。预计2014年8月开工,2016年12月全部竣工。
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2.1 施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施工扬尘
由工地扬尘监测结果可知,距本项目施工场界在100m之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均会不同程度的受到本项目施工扬尘的影响,为保护环境空气质量,降低施工区域和对周围敏感目标的尘污染,本项目在目前施工过程和后续开发中要严格贯彻天津市建交委《建设施工二十一条禁令》、《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建筑[2004]149号《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治扬尘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和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等有关要求,认真落实本报告列出的防尘措施后,可使施工期扬尘对环保目标的影响降至最低。
(2)施工噪声
从施工噪声预测结果看,本项目施工噪声对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大。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的规定,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以有效减轻施工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3)施工燃气废气、废水、固体废物
民工炊事燃用液化气,会有燃气废气产生。
施工期间建筑工人产生的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在经过简单隔油、沉淀处理的前提下,可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预计不会对水环境造成显著影响。冲洗车辆、施工场地以及基础施工过程产生污水应进行沉淀处理,可以设置水泥蒸发沉淀池进行处置、施工后对蒸发池及时平整并覆土掩埋;也可以除去废水中的泥砂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抑尘。施工期废水产生量较少,并且水质简单、容易处理,通过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对地表水环境没有显著影响。
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和民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建设单位要依据《天津市工程渣土排放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试行)》和《天津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2.2使用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内部环境影响
①环境空气
a、餐饮废气及油烟
酒店和商业餐饮使用天然气用于炊事,天然气燃烧会产生燃气废气。天然气为清洁能源,排放污染物量少,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酒店和商业餐饮单位在煎炸烹调食物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油烟会超过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2.0mg/m3的要求,因此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再排放,预计不会对附近环境空气产生不利影响。建设单位须确保油烟治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到房楼顶排放,禁止其它部位设油烟排放口。
b、区内汽车尾气
本项目设有地上、地下停车场。由于地上停车场为分散设置、主要停放小型车辆,汽车尾气排放量较少并且能够及时得到稀释扩散,预计不会对附近环境空气质量以及环境保护目标造成显著影响。
地下停车场停放车辆比较集中,汽车尾气将对附近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一定影响。建设单位应确保车库内通风换气系统的正常运行,使得车库内废气能够及时外排扩散;另外,地下车库排气口具体位置尚未最终确定,建设单位应将地下车库排气筒出口设置在避开建筑主要出入口以及其它人流密集处;排气口不应朝向附近的建筑和公共活动场所,高度应不低于2.5m。通过采取上述控制措施,预计本项目地下车库汽车尾气不会对当地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c、锅炉燃气废气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商业设置3台3t/h的燃气真空热水锅炉及星级酒店设置2台3.5t/h的直燃热水机组的燃烧烟气分别经各自管道引至1#星级酒店楼顶,各经1根100m高的烟囱排放。本项目排放燃气锅炉燃气烟气大气污染物中SO2、烟尘排放浓度分别低于DB12/151-200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燃气(天然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NOx排放浓度低于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新建燃气锅炉污染物排放限值,因此本项目锅炉烟气污染物可满足达标排放要求。根据估算模式计算,在最不利气象条件下,本项目为设置的3台3t/h的燃气真空热水锅炉及2台3.5t/h的直燃热水机组烟气占标率较低。预计本项目设置的锅炉烟囱为周边住宅最高建筑,烟气对周边居住区住宅的垂直浓度也均可以做到达标。
d、应急发电机组废气
本项目为满足酒店以及商场应急照明用电等不间断用电需求,在地下一层设置1台100kV应急柴油发电机组,使用燃料均为0号轻柴油,经建设方提供柴油的硫份含量一般在150~800ppm,低于《使用环境统计手册》中0.5%的含量,偏安全考虑,本评价选取硫含量为0.5%作为计算SO2时的排放系数,柴油发电机放置室内,室内配有气体捕集装置,使用时柴油燃烧产生的废气由星级酒店裙房建筑的屋顶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应急柴油发电机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可以达到标准要求。
e、垃圾暂存异味
酒店垃圾由专人进行收集后统一运至地下二层垃圾房,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商业垃圾由物业管理公司集中收集,采用密闭垃圾箱进行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垃圾临时存放处应设单独垃圾收集和运输通道,有效避免垃圾送入、外运过程中异味对本项目客流的影响。垃圾均采用带盖桶装收集,生活垃圾和餐饮垃圾分开暂存,日产日清。
②水环境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餐饮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隔油的综合水质可满足DB12/356-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不会对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根据2003年12月1日起实施的《天津市住宅建设中水供水系统技术规定》,本项目在设计中已预留中水管网接口并使用中水供水管道,将中水回用于居民冲厕、小区绿化等。
③声环境
a室内噪声影响
室内噪声源主要包括地下层的设备间、水泵房、换热站、地下层排风机、地下锅炉设备、KTV等音响娱乐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型水泵和风机,噪声源强约75~85dB(A),地下层设备间墙壁和门均采用吸声降噪材料,水泵等振动较大设备采用减振基础。地下层建筑隔声量按40 dB(A)计,预计上述地下层设备外放噪声约45 dB(A),不会对外界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地下层一层设备间内设备距建筑首层距离3m,分析噪声源强最大的设备的影响,即水泵噪声源强为85dB(A),建筑隔声取45dB(A),经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对塔楼首层噪声影响值为30.5dB(A),对本项目首层声环境影响轻微,地下二层设备噪声对本项目各建筑内声环境基本无影响。根据同类设备运行资料可知,本项目各种室内设备若减振措施不到位,则将导致附近楼层产生共振现象,从而造成二次噪声。因此建设单位设计上应采用消声减振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风机、水泵等设备,同时对强噪声设备安装消声装置,设备加装防振软垫等措施。另外,各设备间四壁隔墙、顶板、门等都做隔声处理,预计设备振动不会对本项目建筑内人员及外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b娱乐噪声影响分析
KTV的音响娱乐噪声源强最大约100dB(A),主要位于商场内,建设单位拟对屋顶及四壁拟内贴吸声材料进行吸音处理,产生娱乐噪声的房间不开窗、房门使用吸声隔音材料,日常门窗密闭,预计娱乐场所外放噪声约60dB(A)。
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推荐的噪声衰减模式、叠加模式预测本项目投入使用后娱乐噪声对本项目娱乐场所离最近的环境保护目标为本项目的2#快捷酒店(南侧约50m处),根据噪声衰减模式可知,对2#快捷酒店处的噪声影响值约为26dB(A),满足GB 22337 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c室外噪声影响分析
室外噪声源主要包括冷却塔、锅炉风机、排油烟机和室外车库临路排风口。冷却塔位于商场建筑单体的屋顶,噪声源强约65dB(A)。排油烟机位于餐饮功能建筑屋顶,排油烟机单台噪声源强约70dB(A),排油烟机在屋顶均匀布置,噪声分析计算时不考虑排油烟机噪声叠加,锅炉风机在室内,外排噪声约55 dB(A)。应用噪声衰减模式预测本项目投入使用后室外噪声源在厂界的影响值,预测结果显示,使用期本项目场界噪声影响值均能满足GB 22337 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应标准限值2类标准要求。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室外噪声在最近环保目标处的影响值均可以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0 dB(A),夜间50 dB(A)。预计本项目竣工后,不会对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产生影响。
④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商业单元废包装物、酒店客房、餐饮等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其构成主要为食品包装纸、塑料袋、饮料瓶及食品废物、果皮壳等。垃圾处理处置首先要考虑资源回收再利用,实行袋装化分类处置。对于金属、废纸、玻璃等可以再生资源进行回收;不可再生资源纳入全市固体废物处理系统,进行卫生填埋或焚烧,不会造成二次污染问题。
(2)小区外部环境影响
在本项目选址的区外污染源中,中北工业园排放的各类工艺废气在本项目选址处的浓度均可满足相应的环境质量要求,周边企业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不会对本项目选址处的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显著不利影响。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津中北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2-27910143
5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天津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联系电话及传真:87671902
电子邮箱:huanjingpinjia@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