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昭苏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经昭苏县发改委以昭发改字【2014】11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昭苏县商经信委,建设资金来自援疆资金及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昭苏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址:天马大道以南、乌宗布拉克路以东。
2.3 建筑规模:新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含供排水、供热、围墙、绿化等附属配套设施),县乡二级联网平台建设及设备购置,占地10亩。
2.4 计划工期:438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7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9月30日。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土建施工、水、暖、电、卫等附属建设;
第二标段:工程监理;
2.6本次施工招标的范围如下:招标范围按施工图所示,包工包料及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招标要求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含甲级)以上资质。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要求
4.1第一标段报名需要提供的证件及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和安全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施工员岗位证、质量检查员岗位证、安全检查员岗位证及安全考核证、造价员岗位证,注册建造师近两年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等证明材料)、项目所在地无拖欠民工资金证明、外省企业需具备进疆备案登记证(以上均为原件,并同时提供两套盖公章的复印件)。
第二标段报名需要提供的证件及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总监证(职称证、注册证、身份证)、专业监理工程师证(职称证、注册证、身份证)、监理员岗位证(两人及以上),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近两年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等证明材料)、外省企业需具备进疆备案登记证(以上均为原件,并同时提供两套盖公章的复印件)。
5.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6月12日至 2014年6月18日,每日上午 10:00 时至13:30时,下午16:00时至19: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伊宁市新华西路31号(天西林业局院内)报名。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 2014 年 6月19日至2014 年6月25日,每日上午 10:00 时至13:30 时,下午16:00 时至 19:30时,在伊宁市新华西路31号(天西林业局院内)购买招标文件。
7.2 招标文件售价:一标段1000元整(含图纸),二标段500元整,过期不售,售后不退,一标段保证金15万元整。二标段保证金2万元整。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昭苏县商经信委
联 系 人: 王军、赵琦
电 话:1361997007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萍
电 话:18097858955 0999-8324536
监督电话;昭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0999-60258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