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官学院重庆分院锅炉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国家法官学院重庆分院锅炉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购编号: 14A1208
采购目录: 货物类\通用设备\机械设备\锅炉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供应商投标资格: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特定资格条件 1、制造厂商独立投标: 1.1营业执照在中国大陆注册,且同时具备有效时限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2同时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含)以上锅炉制造许可证 1.3若制造厂商委托其他单位进行设备安装,该单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谈判文件中必须提供授权安装书(或委托安装协议),取得授权的安装单位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类叁级及以上安装资质; 2、代理商投标: 2.1代理商所代理的品牌制造厂商必须满足上述制造厂商独立投标资格条件中的1-2条。(即上述1.1 1.2条); 2.2若代理商委托其他单位进行设备安装,该单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谈判文件中必须提供授权安装书(或委托安装协议),取得授权的安装单位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类叁级及以上安装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4年06月13日 10:00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4年06月18日 17:30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的方式:
竞标报名统一采用在谈判现场报名的报名方式,具体规定如下:
1、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14年6月13日)起至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谈判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无论竞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内容,竞标报名的费用在各竞标人递交谈判文件时收取。
2、竞标报名费为:300/份(报名后不退);竞标人在递交谈判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报名费后,其竞标文件方被接受。
3、购买谈判文件的单位名称必须与竞标人名称相同,只有按上述规定报名并交纳标书费后,才具备竞标资格。
采购文件售价(元): 300.00
采购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4年06月19日 13:30
采购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4年06月19日 14:30
采购文件递交地址: 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谈判室(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大厅指示牌)
竞争性谈判开始时间: 2014年06月19日 14:30
竞争性谈判地点: 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谈判室(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大厅指示牌)
采购人名称: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58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重庆市五环招标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1702室
经办人名称: 刘蕴华
采购文件购买联系电话: 023-63850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