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德县盘龙山林场改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宁林(计)发【2014】13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隆德县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拨,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隆德县盘龙山林场改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隆德县;
2.3 建设内容:翻建办公及生产用房370平方米,场圃排水坡面石头衬切32米;苗圃地
垫土改造12亩;修建苗圃地防洪墙3公里;苗圃作业道理修建及铺砂2公里;建拦水
坝1座;新建锅炉房6平方米,2T锅炉1台及配套供暖设施。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有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外地投标企业须提供进宁备案登记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地企业还需提供当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在2014年6月12日至2014年6月16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除外),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建造师证、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进宁备案许可,近三年的类似工程业绩等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登录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隆德县林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隆德县 地 址: 宁夏固原下东海宋家巷一区
联系人: 曹小龙 联 系 人: 马 玲
电 话: 13895046896 电 话: 13895444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