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晨光化工有限公司10万t/a溶剂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现将该工程环评主要结论公布如下:
一、拟建项目概况
东营市晨光化工有限公司10万t/a溶剂油项目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县利河路西3公里,法人周焕臣,公司以6#溶剂油、120#溶剂油和200#溶剂油为主导产品,总投资3500万,占地面积30.88亩,定员15人。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改版),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二、污染防治措施要点
本项目导热油炉改用天然气作为燃料,有组织废气仅有导热油炉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源为物料储存过程中的大、小呼吸损失以及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等,其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本项目设置先进的储罐,建设油气回收系统,严格管理,可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循环冷却排污水、水洗废水、分析化验废水、机泵冷却废水、地面(设备)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
循环冷却排污水作为清净下水排入雨水管网;水洗废水、分析化验废水、机泵冷却废水、地面(设备)冲洗废水及初期雨水现用于厂区煤堆喷洒;待导热油炉改造后,进入污水收集池经隔油、活性炭吸附过滤后,回用作为碱液配制用水;待污水管网建成后,经厂区隔油池处理,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中B级标准及垦利县利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排入垦利县利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生活污水进入旱厕,定期外运用作农肥,污水管网建成后经化粪池处理,出水排入垦利县利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本项目危险废物废碱液、脱硫废液、隔油池污油、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导热油由厂家回收处理;罐底(设备检修)清理油泥渣现掺入煤堆处理,改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后委托处理;导热油炉灰渣、烟尘现外售用作筑路或建筑材料,改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后不再产生灰渣、烟尘;生活垃圾由市政部门统一外运处置。全部得到有效处置和综合利用。
拟建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装置区、空压机及各种泵类等,采取消音、隔声、减振等措施,有效地消减厂界声级值,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对区域声环境功能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概述
拟建废气排放指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表2中相关要求;厂内外排废水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B等级标准要求,即CODCr≤500mg/L、BOD5≤350mg/L、SS≤400mg/L、氨氮≤45mg/L,经污水管网排入垦利县利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深度处理,本项目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采取有效降噪措施后,本项目噪声贡献值满足厂界标准要求,能够充分的降低对周围环境影响。固废全部妥善处理、综合利用。
四、环评报告主要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符合城市规划;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后,拟建项目满足当地环境功能要求;符合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在充分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的选址基本合理,建设是可行的。
五、查阅本项目环评简本方式及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东营市晨光化工有限公司(联系人:崔经理 13605467772)和青州市方元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钟山 联系电话:0546-8302590)将为公众提供报告书简本查询、查阅服务。同时在厂区附近村庄进行关于本工程的公众意见调查问卷的发送及征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