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昌吉市一中的委托,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昌吉市第一中学燃气锅炉”项目询价采购,采购公告已于2014年6月11日发布。
经昌吉市一中进一步调查研究决定,现将采购项目相关内容变更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2:“具备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生产、安装)专业资质证书”变更为“具备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生产、安装)专业资质证书,制造商必须为新疆本地企业,供应商必须为生产厂家。
二、附表清单中:第1项内容备注栏内锅炉品牌变更为:新疆雪峰锅炉、新疆通用锅炉、新疆新天锅炉
特此说明
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