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江苏星通北斗航天科技有限公司终端设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苏星通北斗航天科技有限公司终端设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进行公告:
1、项目名称:终端设备制造
2、建设地点:大桥镇工业集中区
3、建设单位:江苏星通北斗航天科技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扬州市江都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5、项目概况:年制造星通北斗终端设备2万台套。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污水治理。生活污水排园区污水管网,送扬州汉科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2)废气治理。食堂烹饪油烟经净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3)固体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7、公众参与情况。
(1)环评编制阶段:2013年12月26日在扬州市江都区环保局网站网页进行公示,均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10份,收回10份,回收率100%,无反对意见。
(2)建设单位于2014年6月5日在扬州市江都区环保局网站网页进行公示,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3)扬州市江都区环保局网页在2014年6月6日-12日进行了该项目受理公示,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8、承诺文件:无。
9、听证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告期为5天,具体时间为2014年6月13日至6月17日。如对此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持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扬州市江都区环境保护局反映。
联系电话:0514-86551616
联系人: 王辉
电子邮箱:hb526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