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14GC070110
1.招标条件
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项目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能源[2013]402号文核准建设。本项目业主为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 ,招标人为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设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桥式抓斗式起重机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1台65t/h高温高压流化床生物质直燃锅炉和1台15MW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以及相应配套设施。
2.2招标范围:桥式抓斗式起重机设备。包括设备设计、制造、供货,送货到厂、提供售后技术服务。
主要参数:本工程需配套2个生物质料棚,分别为1#料棚和2#料棚,其中1#料棚分为2跨,每跨28.5米,各配一台桥式抓斗起重机,2#料棚为1跨,跨度34.5米,配一台桥式抓斗起重机。2个料棚合计共配3台桥式抓斗起重机。
2.3项目地点:鄞州工业园(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茅山花园村)
2.4项目造价:人民币 140 万元。
2.5工期要求:要求设备在合同签订后 2 个月货到工地,并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注册资金在人民币 1000 万元及以上的设备制造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税务登记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项目业绩:2011年1月1日至今具有3台及以上桥式抓斗式起重机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项目已投产的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投标人具有起重机A级制造和安装资质. 【提供制造和安装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资格评审所涉及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编入技术标投标文件中,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年6月18日至2014 年6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三楼F3014(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场所)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7月9日 09 时 30分,地点为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四楼(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场所)(具体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茅山花园村
邮编:315193
联系人:盛科科
电话:0574-88078607
传真:0574-8807831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恒春街75号1号楼214室
邮编:315020
联系人:许宝军
电话:0574-87676328
传真:0574-87676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