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兴隆县城区集中供热节能改造工程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编号:
YCZB(201403)-69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 兴隆县发展改革局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 兴发改投资核字【2013】2号
所属行业:
机械电子电器
所属地区:
承德
招标内容:
兴隆县城区集中供热节能改造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CZB(201403)-6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县城区集中供热节能改造工程设备采购,已经由兴隆县发展改革局批准立项,招标方案核准文号为兴发改投资核字【2013】2号,项目业主为兴隆县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兴隆县城区集中供热节能改造工程设备采购
地 点: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兴隆镇大有开发区莽原路
规 模:项目总投资668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648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99万元。
招标规模:兴隆县城区集中供热节能改造工程设备采购,本次招标范围概算2400.00万元,共计分5个包。
A包:锅炉设备(2套)采购;
B包:30m3/h锅炉补给水设备2套;
C包:湿法脱硫设备2套;
D包:布袋除尘器2台;
E包:脱硝设备。(详见采购清单及分包附件)
2.2供货时间:详见分包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2满足上述条件外,各包投标人还应分别具备如下条件:
A包: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特种设备(压力容器)B级及以上制造许可证。
B包:投标人为具有相应生产制造资格的生产企业,并应具备三年以上生产业绩。
C包:生产制造招标设备所需生产许可证。行业无许可证的需持相关产品的检验报告、强制认证、产品合格证等。
D包:投标产品具备有效的煤安证书、防爆合格证、强制认证证书、生产许可证。
E包:投标人须具备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省级以上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具备相关设备的制造许可证书、检验报告。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4年6月19日至2014年6月25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到华峰中心A座803室(市政府对面 )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认证证书、检验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王誉衡,联系电话:0314-2527980。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携带U盘),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7月9日上午9: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0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送至华峰中心A座803室(市政府对面),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5.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隆县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兴隆县兴隆镇大有开发区莽原路 地 址: 华峰中心A座803室
邮 编:067300 邮 编:067000
电 话:0314-7550850 电 话:13803143410
传 真:0314-7550900、5071796 传 真:0314-2527980
联系人:刘芳 联 系 人:王誉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