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滩矿电厂烟气脱硝工程EPC 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 山东华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南屯电厂烟气脱硝工程EPC工程总承包进行 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山东省邹城市东滩矿电厂
本次招标范围为: 本锅炉烟气脱硝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建造。工程包括东滩矿电厂3台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脱硝治理项目全部工作,即含设计(包括方案设计、CFD流场模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设备选择、采购、运输、制造、土建施工、安装施工、调试、考核验收、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通过业主及地方环保部门验收等。
招标编号:SDYK2014B034D
工期要求: 2014年10月30日前竣工完成上述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通过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电子化招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正式用户的,需先登录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需携带资料请详见平台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环境工程(废气)专项设计乙级,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近三年具有3个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或者工程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
3.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1)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将电汇凭证通过兖矿集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b)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及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06月20日 08:00- 2014年06月27日 18:00
4.2招标文件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制作与递交
5.1 投标文件应通过“兖矿集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生成,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加密并签名。纸质投标文件应由“兖矿集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导出的投标文件打印装订(分别按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装订成册),内容、格式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保持完全一致,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评审以兖矿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
5.2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年7月10 日 09:00,(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兖矿集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时间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均可上传(上传投标文件之前必须先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将电汇底单上传,否则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投标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与国家授时中心保持一致)。纸质标书递交地点为山东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六号会议室,详细地址:山东省邹城市迎宾路同心巷299号(兖矿游泳馆南往东300米兖矿老年公寓院内)。本项目允许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远程方式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解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山东华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山东省邹城市
地 址:
山东省邹城市迎宾路同心巷299号
邮 编:
273500
邮 编:
273500
联 系 人:
袁祥燕
联 系 人:
夏平
电 话:
0537-5937433
手机:13854759708
电 话:
0537-5391672-859
手机: 13583788878
传 真:
传 真:
0537-530308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3583788878@126.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济宁分行
账 号:
账 号:
7376010182600065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