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新建吉林省白城长安民用机场工程项目已由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管理局以民航东北局函(2014)58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白城长安机场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民航发展基金、吉林省和白城市政府安排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白城长安机场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锅炉房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建吉林省白城长安民用机场锅炉房工程施工招标
2.2招标编号:XBMH2014-097
2.3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土建、电气、暖通、弱电、给排水、动力、热力外线安装和土建工程等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4 工程建设地点:白城长安机场;
2.5工期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 7 月 22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4 年 10 月 29 日;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部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外埠投标人应按吉建管[2014]6号文件中标后办理备案手续。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6 月 23 日至 2014 年 6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6楼)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所有证件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7 月 16 日 13 时 00 分,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6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白城长安机场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白城市工业园区辽河路9号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西北民航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唐延路3号唐延国际中心AB区8楼
邮 编:710075 联系人:曹 旭、山建刚
电 话:13389230279 传 真:029-88347924-8019
电子邮件:xbmhzb@163.com
开户银行:建行西安高新科技支行 账 号:610019257000525025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