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煤矿国有工矿棚户区供热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吉林省银丰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临江市永安煤矿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为永安煤矿国有工矿棚户区供热工程进行招标代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选定中标人。
2、招标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永安煤矿国有工矿棚户区供热工程
2.2招标编号:JLYF14013
2.3招标范围:锅炉设备采购
2.4交货地点:临江市大湖街道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
2.6质量要求:合格
2.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6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审批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或具有本资质企业授权的供应商;
6.7近三年(2011年至2013年)完成过和本项目规模、内容类似的业绩;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需要携带的有关资料:
4.1.1企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副本;
4.1.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
4.1.3税务登记证副本;
4.1.4近三年(2011年至2013年)企业财务证明文件;
4.1.5近三年(2011年至2013年)和本项目规模、内容类似的合格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及验收单;
4.1.6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审批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或提供具有本资质企业针对本项目授权给投标人的授权书。
4.1.7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1.8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4.2报名所需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专用材料加盖专用章。
4.3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6月23日至2014年6月2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到吉林省银丰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解放大路338号)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7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7008号国盛大厦十三楼五号会议室。
5.2开标时间为2014年7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7008号国盛大厦十三楼五号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江市永安煤矿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
地 址:临江市大湖街道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银丰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解放大路338号
联系人:陈经理
电 话:133531130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