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精电(河源)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四期工程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之补充报告
建设单位:
精电(河源)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河源市河源大道南128号
环评机构: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拟将原处理能力为1920吨/年的污水处理站整体迁至厂区西侧,占地面积247.57平方米,建筑面积305.98平方米,建成后处理能力为4000吨/年,总投资10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应加强污水处理站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尾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2)污水处理站臭气采用生物除臭工艺处理达标后排放,定期清理污水站污泥,降低臭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3)合理规划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等降噪减振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4)妥善处理建筑施工过程及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污水站污泥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5)加强施工期管理,做好废水、废气、固废、扬尘及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市政府建筑施工管理规定,在规定时间作业,合理布置设备,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施工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特殊情况需连续施工,应到市环保局办理特殊作业许可证,并进行公告。(6)严格按照电(河源)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四期工程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联系地址:河源市新市区红星路118号环保大楼,邮编:51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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