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人和逸景项目
2、建设地点:绵阳市游仙区小枧沟镇三星村
3、建设单位:绵阳市三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绵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5、建设内容: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81058.7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246884.6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83654.6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3230平方米)。 新建商住楼9幢(1#楼、2#楼、3#楼、6#楼、7#楼、9#楼、12#楼、13#楼、14#楼)、纯住宅楼5幢(4#楼、5#楼、8#楼、10#楼、11#楼)、独立商业楼2幢(15#楼、16#楼)及一层地下室(A地块)。项目建成后,提供住宅1668(套),机动车地上停车位168个,机动车地下停车位1530个。总投资6319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49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78%,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主要污染治理措施:
大气:施工期严格执行“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以及“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规定,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运营期地下车库废气、备用发电机废气由专用排风管道和废气排放筒至地面一定高度排放;项目商业用房部分拟引入的餐饮业产生的油烟须经油烟净化处理器处理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后,通过内置专用餐饮烟道引至主楼楼顶高空排放。
废水:运营期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垃圾收集点垃圾渗滤液经污水导排管收集和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后排入涪江。
噪声:施工期禁止在高、中考规定的禁噪时间施工,确保施工期间噪声不扰民;备用发电机、水泵、风机等高噪声设备置于地下室设备专用间,对产生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地下室送排风系统采取消声措施;对商业用房引入项目的商业性质、布局、营业时间进行规范管理,经营过程中使用设备产生的噪声须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2类标准,确保噪声不扰民。
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弃土、弃渣及时清运到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定场地,禁止随意倾倒和堆放;运营期商业垃圾分类收集,可利用部分送废品收购站回收处理,其它部分与生活垃圾送绵阳市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餐饮业产生的餐厨垃圾送有资质单位处理;隔油池油污收集后送有资质单位处理;收集沉淀池污泥由绵阳市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联系电话:0816-2229889(绵阳市环保局环评科)
传 真:0816-2224006
电子邮箱:myjgk@163.com
通讯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顺河前街14号
邮 编:621000
联系方式: 0816-2363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