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人:长春热电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CWEME-14CER-J025
项目所属行业:能源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标讯类别: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主题:长春热电发展有限公司含煤废水处理系统改造招标公告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所属地区:吉 林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一、项目简介:
长春热电发展有限公司总装机容量为6台200MW超高压供热机组,其中,一期工程装机容量为2×200MW,二期工程装机容量为4×200MW,年耗煤量约350万吨。 公司现有含煤废水处理系统一套,因煤质变化等原因造成原系统的煤水中的煤粉沉淀效果不好,制水困难,需对原系统进行改造。通过增加沉淀池、清水罐、水泵、抓斗、厂房等设备设施增加含煤废水的沉淀时间与清水储量,解决制水困难与冲洗水量不足的问题。
二、招标范围:
2.1增加含煤废水沉淀池1座,建设厂房1栋,沉淀池上方安装双梁型电动抓斗1台。 2.2新增清水储罐1个。 2.3新增水泵1台,新建泵基础1座。 2.4重新铺设清水罐溢流管1根。 2.5预留一台高效净化器基础1座。 2.6含煤废水处理工程水暖安装。 2.7含煤废水处理工程电气安装。 2.8原含煤废水厂房单侧墙体拆除,包含新建厂房部分与原厂房连接部分的辅助设施和拆除部分。 2.9原含煤废水厂房沉淀池与新建沉淀池管道连接,辅助设施及开孔等工作,并负责垃圾外运。 2.10含煤废水处理系统涉及的土建、水暖、电气等方面的设计,投标方按招标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委托具有乙级及以上建筑安装设计资质单位进行相应的设计,负责施工、检验、供货、设备安装、调试和技术服务等工作,并提供施工图、竣工图等相关设计资料。 注:招标范围不限于此,实际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资质及其他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方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的建筑安装工程总承包资质。 3.6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无在建工程的请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原件一并提交在资格审查文件中。 3.7企业在五年内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并且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请分别提供两份不同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单个施工合同包括框架类单层工业厂房、单体钢筋混凝土地下池槽体积在200m 以上(含相同)的施工业绩,并提供类似地下池槽运行一年以上无渗漏的运行业绩。 3.8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参加本次工程建设。并且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3.9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0拒绝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借用的方式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参加投标。 3.11要求投标单位现场踏勘。 注:一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只能以一个投标人的名义投标,不能同时以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独立投标人的名义重复投标。
四、招标要求:
4.1请有意向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报名时间:2014年06月27日~07月0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需登陆中国电力招投标网注册进行网上报名并发送报名资料的电子版至招标联系人。 网上报名招标批次请选择“长春热电发展有限公司含煤废水处理系统改造招标”。 4.2本次招标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格资料: 1)投标申请书(格式见附件1); 2)企业法人证明书及具有法人签名或盖章的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质量认证证明及其他资质证书; 4)近三年工程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表、合同证明文件等); 5)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4.3投标申请书签字盖章后扫描发至报名联系人邮箱(包含投标申请书word版本),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逾期送达的文件无效。 4.4收到投标申请书传真及电子版报名资料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电力招投标网”确认报名通过与否。 4.5对于提供虚假资料的投标人,一经查明,取消其投标人资格。
五、发售招标文件:
5.1网站注册联系电话:010-51967726/7713/1739。 5.2开始购买招标文件时间由网站短信通知,招标文件售价详见中国电力招投标网,售后不退。 5.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报名显示通过后,按照网站提供的账号和金额办理电汇;标书费须以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电汇,并请在银行汇款附言中注明所付标段的招标编号;电汇完成后将电汇底单扫描件(jpg格式)上传至中国电力招投标网后,可开通下载招标文件。标书开通下载请联系:010-51961713颉东玉。
六、报名联系人:
招 标 人: 单 位:长春热电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 敏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东环路6898号(130031) 电 话:0431-85725204 电子邮箱:yumin85725653@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 单 位: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 超 电 话:010-51967897 传 真:010-51967698 邮 箱:lichao@cweme.com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政达路6号院3号楼北方国际大厦708 邮 编:10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