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城东集中供热工程(一期)锅炉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延庆新城城东集中供热工程(一期),已经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京发改[2008]1486号文件批准建设。北京爱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延庆县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拟对延庆新城城东集中供热工程(一期)锅炉设备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延庆新城城东集中供热工程(一期)锅炉设备及安装
招标形式: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单位:延庆县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及部分自筹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二、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具备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税务登记证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 5、制造厂家的授权书;6、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的资质;7、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9、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10、依据延纪发[2012]10号《关于在工程建设及政府采购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行廉洁准入管理的实施办法》投标人在投标时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
只有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若投标申请人多出7家时,择优选择7家进行该项目的投标。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
三、报名条件
各投标单位需在公告有效期内持单位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上述资料(二、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加盖企业公章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为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2014年6月30日—2014年7月4日上午9:00—下午16:00)截至日期为2014年7月4日。
合格的报名单位请于2014年6月30日—2014年7月4日9:00—17:00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报名地点购买文件(文件工本费:每套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四、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北京市延庆县妫水南街35号(北京爱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纪献玲 手 机:13501083989
传 真:69108118 邮 编:102100
备注:报名单位请提前打电话联系
批复文号 京发改[2008]14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