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2014年农村中小学供暖设施改造工程勘察及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阳县2014年农村中小学供暖设施改造工程 已由 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彭发改发【2014】11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阳县教育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补助和自筹 ,招标人为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及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彭阳县交岔乡初级中学、王洼镇王洼小学等29所学校
2.2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锅炉房29座,安装锅炉29台,铺设DN20至DN25
采暖管道28725米,安装钢制散热器75000片
2.3 标段划分:Ⅰ标段:勘察; Ⅱ标段:设计;
2.4周期:详见招标文件
2.5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Ⅰ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 工程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本次Ⅱ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含乙级) 拥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固检会【2010】2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地投标企业还须提供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2日至2014年7月6日(节假日不休息),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上报名(http://www.nxzb.com.cn),并将资料(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设计主持人、勘察项目负责人、外地进宁企业备案许可证等资料原件扫描上传)(注:报名时填写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必须为法人授权委托人的,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见,否则视为报名不合格)。
5、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锅炉信息网(http://www.boilerinfo.net/) 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彭阳县城 地 址:固原市六盘山路西(社保局斜对面)
邮 编: 756500 邮 编 : 756000
联系人: 郭文甫 联 系 人 : 郭 敏
电 话: 0954-7015275 电 话: 0954-2869306
传 真: 传 真: 0954-2869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