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第二次) 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川发改地区【2014】15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泸州市兴泸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银行贷款、地方配套和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 ,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约占40%,企业自筹约60% ,招标人为 泸州市兴泸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工程建设地点:泸州市纳溪区新乐镇。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规模1500吨/日。一期规模为1000吨/日,二期规模为500吨/日。土建等公辅工程按1500吨/日规模建设。其中:焚烧采用往复式机械炉排工艺;烟气净化采用组合烟气净化工艺;余热回收锅炉选用中温中压锅炉系统;配备2台15兆瓦汽轮发电机组;污水采用厌氧-外置式两级硝化反硝化技术;飞灰采取螯合剂稳定固化。
业主单位
单位名称: 泸州市兴泸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高静
电 话: 0830-3235286
传 真: 0830-3235289
地 址: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连江路二段33号投资大厦5F
施工单位
单位名称: 重庆三峰卡万塔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john herry
电 话: 023 68877681
地 址: 重庆市大渡口区大堰二村重钢科技馆